1.单一职责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影响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2.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
解决的问题:
怎样的设计才能面对需求的改变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的版本呢?
面对需求,对成宿的改动是通过添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这是这个原则的关键。
重构程序,添加一个抽象的类,通过一些面向对象的操作,如继承,多态来隔离具体方法与请求操作的类进行耦合,需求依然满足,还可以应对变化。
3.依赖倒转原则——-面向接口编程
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具体的例子:
PC里如果CPU、内存、硬盘都需要依赖具体的主板,主板一坏,所有的部件就没有了,这显然不合理。反过来,如果内存坏了,也不应该造成其他部件不能用才对。如果,高层和底层模块都依赖抽象,具体一点就是接口和抽象类,只要接口是稳定的,那么任何一个的更改都不会使得其他的部件收到影响,这就使得高层和底层的模块可以很容易地被复用。
4.里氏代换原理——-面向对象的设计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功能不会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添加新的行为。
5.迪米特法则
如果两个类不必批次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额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于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