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登陆QQ就看到腾讯发布的2006腾讯创新大赛的消息,不由点进去一看。看了一下互联网软件创新设计的参赛说明。发现要提交完整的软件,包括源程序,安装程序,说明文档,技术文档,还有宣传海报,只是感觉参加还真不容易,一般人写程序都不是负责全部的工作,一个程序是几个部门或者几个分工干的事情,参赛就要自己什么都弄了。可是往后看我就不由得郁闷了。先是看到一句话说:参赛者不得将自己的作品方案另投他处,我就纳闷了,方案是完整的作品,什么权利都是设计者的,凭什么霸王条款似的不能给其他的人看呢,大赛只是评判设计好坏优劣,你不能剥夺别人的权利啊,莫非有什么其他的企图?于是接着往下看。“参赛者拥有自己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并同意将参赛作品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授予腾讯公司无偿永久所用;参赛者不得将自己的作品方案另投他处;参赛资料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靠,原来是这样。意思就是我只要提交作品,无论得奖与否,就意味着我把我作品的全部权利送给了腾讯,而且是永久的使用权,而且“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这一条更绝,腾讯无偿得到设计者作品知识产权的同时,设计者还不知道到底把自己的什么也一并给了它。因为它没说明,它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你不参赛可以,可是只要你一参赛就意味着你同意了这样的霸王条款,就是一种无偿出卖。这是披着举办比赛的羊皮,做着收敛免费创意免费软件的狼习!是腾讯想钱想疯了还是他发现广大的程序工作者都是傻子?我不知道这样的条款是不是有背法律,但是我想可能没有,不然腾讯也不会明目张胆的这样做了,不就是欺负我们国家法律不健全吗!
在商业里免费的概念是这个东西虽然免费但是它能带来相当的附加产值,而参赛者“免费”提供的软件和创意的附加产值是什么呢?“署名权”。请看清楚是署名而不是冠名。意思就是腾讯用你的软件来赚钱的时候,可以在软件的帮助文档里提提你的名字,而软件的冠名还是腾讯。试问,有多少人用一个软件的时候会注意帮助文件里面开发人员信息?这样的冠名无疑是在唬小孩子呢。
这样的大赛,这样稳赚狂赚的“大赛”,我能办我也去办,反正把大家都当傻子就是了!
在商业里免费的概念是这个东西虽然免费但是它能带来相当的附加产值,而参赛者“免费”提供的软件和创意的附加产值是什么呢?“署名权”。请看清楚是署名而不是冠名。意思就是腾讯用你的软件来赚钱的时候,可以在软件的帮助文档里提提你的名字,而软件的冠名还是腾讯。试问,有多少人用一个软件的时候会注意帮助文件里面开发人员信息?这样的冠名无疑是在唬小孩子呢。
这样的大赛,这样稳赚狂赚的“大赛”,我能办我也去办,反正把大家都当傻子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