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与高通的官司持续逾半年,几乎隔一段时间冒出一点火星,直至近期四家苹果制造商卷入诉讼——颇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之感。
一边是手机巨头,一边是芯片霸主,彼时苹果与高通还是盟友,高通为苹果提供iPhone和iPad芯片及专利技术,苹果为高通带来相应的专利授权许可收入——该模式被整个市场认可,源于高通已与几百家厂商均达成了专利授权协议。
如今双方对簿公堂,起因是苹果突然之间的一纸状书:
1月,苹果在美国起诉高通并索赔近10亿美元,称“高通非法利用手机芯片领域的垄断地位”;同时在北京起诉高通,称“高通在进行专利许可时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索赔经济损失10亿元人民币。4月,苹果通过其供应商,拒付高通专利许可费直到纠纷解决,称“费用过高”。
针对苹果的诉讼,高通于4月在美国提出反诉,否认所有指控,列出苹果五宗罪,包括违反与高通的协议、干涉高通与被许可商之间的长期协议等;5月,高通以拒付专利费为由,起诉苹果四大供应商:富智康和鸿海精密(合称为富士康)、和硕联合、纬创资通和仁宝违反了许可协议;7月初,高通再诉苹果,称“部分iPhone机型侵犯了其六项专利,并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苹果在亚洲组装的iPhone发布“有限排除令”,阻止iPhone在美国出售、广告、展示、市场营销和仓储活动;7月20日,高通在德国起诉苹果侵犯其两件专利,希望终止iPhone进入德国市场。
7月中旬,苹果四大供应商富士康、和硕联合、纬创资通和仁宝在美国反诉高通,称高通违反美国反垄断法谢尔曼法案。
8月18日,高通在美国圣迭亚哥联邦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颁布初步禁令,强制以上四家代工厂为制造iPhone向高通支付专利费。
梳理事情的脉络发现,从三个视角可观全貌:高通、苹果和制造商。
苹果想要的“公平”
苹果控诉高通“垄断”和“专利费过高”,反之就是在谋求市场“公平”待遇。然而这种看似苹果期待的“公平”出现,其他手机厂商,却可能无形中被置于不公平之地。
1、首先,苹果和高通的合作模式已经与众不同,在iPhone这款产品上,苹果是不直接向高通交专利授权费,而是由iPhone制造商向高通代交,从中省下的费用使经营利润有所提升。
曾经,金融市场调查公司Sanford C.Bernstein特别调查了苹果与高通之间的专利授权协议(原文见下图),发现,苹果在iPhone 3G时期获得了一个专利漏洞,可以减少专利费用支出。该分析报告作者Toni Sacconaghi和Stacy Rasgon估算,苹果在这方面省下的费用使其经营利润有所提升,有可能会从2009年的2亿8000万美元上升到2010的4亿美元。
正因为是与代工厂的协议方式,高通对iPhone 3G/3GS收取的专利费取决于富士康制造一部iPhone所得费用(约244美元),而不是根据苹果给AT&T的批发价(约590美元),用前者价格,再乘以4%的专利费率,计算得出结果:富士康要支付给高通每部iPhone的专利费为9.70美元,相比之下,如果以苹果的批发价来收取专利费,苹果则需要直接支付每部iPhone专利费为23.60美元。
以上分析放在4G甚至Pre-5G时代同样适用。
假设当时高通没有同意与苹果的合作方式,整个手机市场的利润现状甚至都将发生改变,因为如果高通改变苹果该做法,转而向苹果索要应得的专利费,则很快这笔钱就会流入高通的口袋,高通2010年的经营利润就能获得9%的提升。
正因为如此,苹果所希望的公平,对业界而言,反而是造成整体上的不公平:
第一种不公平,苹果通过第三方制造商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而非苹果自己,以减少专利费用支出。
第二种不公平,百余家手机厂商包括苹果,已经与高通签署专利许可协议,苹果的诉讼,似乎想让自己与高通的专利授权协议有别于其他手机厂商。
如果再考虑目前苹果已经占整个智能手机市场80%-90%的利润,如果真的实现了苹果心中的“公平”,恐怕按协议办事的手机厂商只能陷于“哀鸿”。
2、其次,苹果单方面要求修改合同条例,而这些条例已经在iPhone系列产品上使用了10年。而苹果的“修改”手法也堪称“简单粗暴”——要求iPhone制造商拒付高通专利费,因为这意味着从那一刻起,在美销售的iPhone处于专利侵权状态,由于iPhone并不在美国本土生产,所以双方如不能在诉讼中和解,涉嫌侵权的iPhone不排除会被禁止进口和禁售。
3、当然,苹果也可以自由选择芯片供应商,前提是不侵犯高通的专利——但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因为只要生产3G/4G智能手机,就一定会使用到高通的专利。
因为高通坐拥13万项通信核心且基础专利,苹果绕不过去,况且依靠销售iPhone,苹果年利润数十亿美元,其中数以万计的高通专利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
高通的无可奈何
从文章开篇梳理不难看出,高通一直处于被动应战状态,对此高通执行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Donald J. Rosenberg(唐纳德·罗森博格)对CNET直言,他并不喜欢诉讼,因为这条途径费时、费力、又费钱。“但鉴于苹果正在世界各地攻击高通,别无选择,必须做出回应。”经过深思熟虑,高通起诉苹果是被动之举。
对于“强制四家代工厂为制造iPhone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的诉讼,唐纳德·罗森博格指出:
“一般而言,要求颁布初步禁令的申请不太容易获得成功,因为法院通常希望经由正常的审判程序做出判决,而不是一开始就凭借法律手段介入案件。但这次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这四家供应商承认与高通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我们相信自己会成功。”
这正好解释了为什么这四家供应商虽然拒绝为iPhone付专利费,却仍然在为其他产品向高通付专利费。
苹果声称“要支付的专利费用并不确定”,在唐纳德·罗森博格看来实则烟雾弹,事实上“这笔费用的数目是确定的,因为此前已签合同已经清楚规定了应该支付的费用”。
短期可见,高通会因诉讼受到不良影响。但长期而言,唐纳德·罗森博格坚信高通最终会赢得官司。
他亦不讳言,如果有机会,希望达成和解且随时准备和解,但很遗憾苹果选择用诉讼解决问题。“不排除还有一种可能,当苹果意识到高通在这场诉讼中所占据的优势,并且认为自己可能会输掉官司时,他们会提出和解。如果未来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肯定会抓住机会。但现在,作为一名律师,我会做好与苹果战斗到底的准备。”
四家制造商“背锅”
早在十年前,四家代工制造商就已经与高通签署专利许可协议,直到现在,协议依然保持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这些许可协议,绝大多数都是在苹果售出第一台iPhone之前签订的,苹果甚至并非有些协议的当事方。
所以制造商违约的背后,矛盾根源其实是苹果对高通与其被许可厂商合作的不正当干涉。
当然苹果的作风历来强势:譬如,Imagination曾经多年持续将最先进技术优先授权给苹果,后因苹果自行开发GPU核心几乎成为弃子;研发蓝宝石玻璃的GTAT,投入巨资扩充产能以满足苹果需求,而后因苹果突然改变要求,陷入破产困境。
苹果的强势可以解读为自我战略的需要,苹果不太喜欢某项技术供应商只有一个,因为单一的供应商存在议价难、供货量不足的风险。一直以来,苹果不断引入更多供应商(目前已有700多家):自2016年Q1,苹果多次要求供应商降低元件或服务价格,当时,日月光半导体 (ASE) 和富士康子集团几家子公司曾拒绝,表示不会在没有合理利润的情况下接受苹果订单。
于被牵扯的这四家制造商而言,要么继续履行与高通的专利授权协议,要么站队苹果,然而选择后者依然抵不过高通专利深厚,结局了然。
高通专利费是否过高?
不止苹果,业界对高通专利授权模式也有一些争议,也正因此,高通遭遇反垄断调查。但目前以手机总价值为基础收取专利许可费是通信行业的“惯例”,爱立信、三星、诺基亚、华为、中兴等同样采取该方式,基于总体设备收取专利许可费。
而高通的专利费是否过高?
业内的一贯看法是,应该取决于技术含金量和市场。高通每年投入研发超过年收入20%,坐拥专利13万件以上,且持有大量的3G/4G标准必要专利,以及其它众多覆盖智能手机功能的关键技术的非标准必要专利,高通的专利费胜在其专利技术的深厚和不可替代性,且尽管市场变迁,高通专利许可费的定价模式从未变过。
“高通在移动通信领域耕耘了逾30年,从创立初就一直强调端到端的技术研发,包括提供系统级解决方案,一直致力于整个移动通信生态系统的构建,并在许多我们并没有盈利的基础技术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
采访中高通联合创始人艾文·马克·雅各布(Irwin Mark Jacobs)回忆说,高通多年研发过程中,积累了越来越多的发明,而这些研究成果都放进了高通技术许可库。所以实际上,大家今天正在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更多的发明成果。以前,通过许可授权获得的资金是用来支持CDMA的早期研发;如今,高通通过许可授权获得的收入也同样投入支持一些重大研发项目,未来这些研发项目将会切实的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又为什么说高通包括基带技术在内的专利包成就了iPhone?一个简单实例可见,在苹果公司的官网上,一台128GB iPhone手机的售价接近749美元,而一台128GB iPod Touch (iPod触摸版)售价399美元左右——只差一个通讯功能,每台iPhone 和iPod的价格差近350美元;另外,一台仅支持WiFi的128GB iPad mini 4的售价为3288元人民币,而一台同时支持WiFi并配有SIM卡槽的128GB iPad mini 4售价为4388元人民币,两者价格相差1000多元。
尽管高通专利给iPhone带来通信价值,但每部iPhone手机向高通数万件专利缴纳的专利费还远远不如一个苹果手机外壳。众所周知,在苹果商店,一个苹果手机壳价格约30-40美元。
那么,高通的专利费到底如何定价?
高通高级副总裁兼首席知识产权战略师Roger Martin对CNET表示,高通专利许可费的定价模式在手机、汽车、智能手表上均不同,因为高通深知,通信技术在不同行业所起到的作用不同,高通根据自己在不同行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价值采取不同的收费模式。
比如手机行业,高通的专利费定价以某一个百分比为上限,无论该手机价格高低,依旧以该百分比为准;再比如汽车行业,高通的专利费定价绝对低于手机专利费的百分比,因为通讯模块(技术)在汽车里占比少于手机,甚至,高通在每一辆奥迪车模块所收的专利费低于一个三星手机的专利费。
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双方和解,重新坐上商业谈判桌,对整个业界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都有好处,希望这个期限,不会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