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写标识符时,忽略了大小写字母的区别。
2.忽略了变量的类型,进行了不合法的运算。
3.将字符常量与字符串常量混淆。
4.忽略了“=”与“==”的区别。
5.忘记加分号。
6.多加分号。
7.输入变量时忘记加地址运算符“&”。
8.输入数据的方式与要求不符。
①scanf("%d%d",&a,&b);输入时,不能用逗号作两个数据间的分隔符,
如下面输入不合法:3,4 输入数据时,在两个数据之间以一个或多个空格间隔,也可用回车键,跳格键tab。
②scanf("%d,%d",&a,&b);C规定:如果在“格式控制”字符串中除了格式说明以外还有其它字符,则在输入数据时应输入与这些字符相同的字符。
下面输入是合法的:3,4 此时不用逗号而用空格或其它字符是不对的。3 4 3:4 又如:scanf("a=%d,b=%d",&a,&b);输入应如以下形式:a=3,b=4
9.输入字符的格式与要求不一致。
在用“%c”格式输入字符时,“空格字符”和“转义字符”都作为有效字符输入。
scanf("%c%c%c",&c1,&c2,&c3);如输入a b c 字符“a”送给c1,字符“ ”送给c2,字符“b”送给c3,
因为%c只要求读入一个字符,后面不需要用空格作为两个字符的间隔。
10.输入输出的数据类型与所用格式说明符不一致。
例如,a已定义为整型,b定义为实型a=3;b=4.5;printf("%f%d\n",a,b);编译时不给出出错信息,但运行结果将与原意不符。这种错误尤其需要注意。
11.函数名写错
如main 写成 mian 编译时看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