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针函数
指针函数是指带指针的函数,即本质是一个函数。函数都有返回类型(如果不返回值,则为无值型),只不过指针函数返回类型是某一类型的指针。也就是说指针函数一定有“函数返回值”,而且,函数的返回值必须用同类型的指针变量来接收。其定义格式如下:
返回类型标识符 *函数名称(形式参数表)
{函数体}
说明:返回类型可以是任何基本类型和复合类型。返回指针的函数的用途十分广泛。事实上,每一个函数,即使它不带有返回某种类型的指针,它本身都有一个入口地址,该地址相当于一个指针。比如函数返回一个整型值,实际上也相当于返回一个指针变量的值,不过这时的变量是函数本身而已,而整个函数相当于一个“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