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演戏后,就摘不下演员的面具,这句话用在今日头条上很合适。
“发展困境焦虑”一直困扰着无数创业公司,有的杀出一条血路,有的走出差异化,有的泯然历史......
还有一类是以“弱者的姿态耍流氓”,打口水公关来博取同情,不知情的人还真容易被糊弄。
今日头条虽然是“怼腾讯专业户”,公关能力实在不行,总是留下太多的把柄。
5月30日,新华网发表了一篇没有署名作者和责编的文章:《多少道文件才能管住网游对少年儿童的戕害?》
新华社是国社,新华网是新闻网站,属于新华社的下级单位,不意味着所有文章都能代表新华社去发声。
但今日头条“混淆“逻辑,将“新华网”改成“新华社”,标题主角换成腾讯,进行了大范围主动推送:
面对质疑,今日头条解释:“百度新闻弹窗修改了标题,欠妥,从内容上,并没有改变原意,也符合新闻报道的方式。”
这篇文章最终收获几万条评论,今日头条“成功向人们展示在操纵舆论和公众情绪方面的强大能力”。
早在2015年,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表明:
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如果百度的新闻标题有误,作为平台方,今日头条是否有义务去核实新闻来源?这能否说明平台在审核机制上存在着问题?
就在不久前,一篇伪造的赌博广告文章,公然出现在今日头条上,被标上“原创”,已经可以看出一丝端倪:
如果要讨论互联网对人的成瘾性,那么今日头条本身自诩的推荐算法,就是在想尽办法抢夺用户时间,这同样符合沉迷的特征。
以今日头条系的抖音为例,产品负责人王晓蔚表示:“85%的抖音用户在24岁以下,主力达人和用户基本都是95后,甚至00后。”
我在百度输入“抖音+小学生”,也有大量负面新闻袭来:
况且,今日头条抨击“腾讯网游祸害小学生”,抖音却卖力地推广游戏,堪称打脸典范:
当然,你搜索“任何一个词汇+小学生”,都有此类负面新闻出现,我只是想表达一点:如何健全防沉迷机制,家长如何配合,整个行业如何达成共识,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即使腾讯再“佛系”,面对这种恶意诽谤行为,只能选择起诉,索赔1元并要求道歉:
这又激起抖音的“卖惨”公关,却绝口不提主动推荐过丑化诋毁腾讯高管的短视频事件:
今日头条似乎一直不明白,为何自己保持弱者姿态,保持撞墙破碎的鸡蛋形象,却难以引起大众的同情。
因为它本身就“劣迹斑斑”:
1、2017年12月,北京网信办就传播色情信息等问题严肃要求“今日头条”整改;
2、2018年1月,今日头条因私自收集用户个人隐私信息而被工信部约谈;
3、2018年1月3日,今日头条被质疑用麦克风窃用户隐私;
4、2018年2月,今日头条春节期间的红包提现,需勾选合众平台用户协议,条款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5、2018年2月,网友起诉今日头条“违规读取、上传用户通讯录信息”;
6、2018年3月29日,今日头条虚假广告专攻二三线城市,欺骗消费者;
7、2018年3月底,抖音短视频平台“内容低俗”,“极限高空挑战短视频博主意外身亡”引争议;
8、2018年4月9日,4款APP被下架 今日头条暂停下载3周;
9、2018年4月10日,广电总局关停今日头条旗下内涵段子;
10、2018年5月31日,“今日头条”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传播含有丑化恶搞英雄烈士的视频,被依法立案调查。
今日头条指责微信“封杀竞争对手、垄断流量”,却忽略了自己平台今年年初的双标规则:
禁止用户发布带有微信号、微信群、公众号等相关信息,一旦违反将对账号进行扣分或禁言处罚。
微信公众号允许发表不同立场的合法观点,这不值得赞扬,但今日头条系屏蔽掉竞争对手后,还跑到对方的地盘上卖惨,就很尴尬了。
想起了一句话,有的人痛恨特权,只是因为自己不处于特权阶层;还想到一个更贴切形容:弱者无理取闹,强者为什么一定要宽宏谅解?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互联网的确有原罪,大家骂腾讯、骂百度、骂阿里,某种程度上属于政治正确,希望它们完善自身,更好地服务用户。
我们同样不接受带有偏见的新闻,不接受操纵情绪、挟裹民意来获取一己私利的行为。
打铁还需自身硬,今日头条也该收起难看的吃相了,有那么多口水公关,还不如整顿一下自家平台的乱象。
不同情今日头条系的,请点赞!
文章转载自【科技每日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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