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专利的时候经常上CSDN搜学习知识。于是,读书笔记也放这吧。
创造性的相应法条: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判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标准是:对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
判断步骤: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所述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把握发明构思 具有重要意义
(审查员和大部分代理人争辩都是按三步法+发明构思)
除了上述基准,还包括一些辅助因素。
创新形式:组合发明 选择发明、转用发明、要素变更发明
1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确定
(实质上是本申请和对比文件的对比,不仅适用于本申请和 D1,也可以用于D2)
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效果、实现的功能、用途和技术方案本身,下图的描述说明,技术领域并不是完全强制的要求。
1.1 技术领域
应当注意的是,在下文的案例中,并不仅仅是强调技术领域的区别,而是将以技术领域作为切入口进行争辩。
两篇对比文件中的技术手段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