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财政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方式一共有五种,分别是公开招标、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以及邀请招标。下面简要介绍一下这五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也就是说,所有公开招标的项目都必须在公共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参与投标。
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相对不容易出现串标、围标等情况,是政府机构最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
国家规定了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主要有以下三类:
(1)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
二、邀请招标
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这种招标方式不需要发招标公告,是非公开性质的。因为参与投标的单位都是邀请的,数量不会太多,所以招标的费用相对较少、周期也比较短、效率较高。
适用范围: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三、竞争性谈判
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最户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采购就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询价采购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注意:跟竞争性谈判允许二次报价不同,采用询价方式,供应商一旦报出价格是不可以二次更改的
适用范围: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以上就是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来源于招标资源网,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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