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量
1.1定义变量的方法
如图中所示,变量可被定义为各种数据类型,如int 整型 char字符数据类型,short短整型,float单精度浮点数,double双精度浮点数等等。一般在变量定义后,需给变量赋值,如图中对所有变量给与了0的赋值,这也是一个良好的代码习惯。
1.2变量的分类
变量分为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
局部变量:定义在代码块内部的变量,一个大括号中所有代码便是一个代码块,局部变量只在代码块中存在和生效,如下图中这种情况。
变量被定义a和第一个输出函数printf在同一个代码块中,所以输出函数可以成功的输出代码a的值0。但变量b被定义的代码块和第二个输出函数printf不在同一个代码块中,变量b只在其被定义的代码块中存在,在第二个输出函数printf所在的代码块中不存在,所以编译器会报错,未定义标识符b。
如果是上图这种情况,变量a的值是可以被输出的,因为输出函数printf仍在变量a所在的这个整体的代码块(大括号之中)。
如上的变量a与变量b,被定义在某一个代码块中的变量,即为局部变量。
全局变量:被定义在代码块之外的变量,但要保证在#include<stdio.h>之后才定义,作用域为全体范围,整个程序的作用域该变量均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若不对全局变量进行初始化,那么全局变量会被默认初始化为0 。
如上图该程序的输出结果为10。但当代码块中出现和全局变量同名的变量时,全局变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