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双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即前两年免税,后三年减半。此外,软件产品增值税超3%部分即征即退,退税不计入所得税。符合条件包括:企业法人资格、研发人员比例、研发费用投入、软件销售收入占比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通过双软认定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双软企业的两免三减半是指:从企业盈利年度开始算的5年时间内,所得税前两年全免,后三年减半缴纳,双软包括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

其他的优惠政策还有:
1、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3.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
具体需要怎么才能通过双软认定呢?
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
1.省级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大专以上人员占比≥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比≥20%;
3.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60%;
4.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3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只要企业符合条件,企业容易通过双软认证,软件产业是信息化时代的优势产业,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分配,鼓励科技创新,通过在国家政策、资金上予以特别支持,促进软件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保持软件产业在全国的领先水平,并尽快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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