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倍增计划”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济厅字〔2023〕4号)精神,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实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是指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对超额完成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目标任务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
市科技局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的申请、推荐与监督管理。
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25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非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12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8万元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