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2.主要领导重视技术中心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不断增加对技术创新的投资,为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3.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在同一行业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和重要地位,商品技术附加值高,技术创新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4.技术中心是一个单独的组织结构,中心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和制度完善,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业绩显著。
5.技术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优秀的技术领导者和一支结构合理、技术水平高的技术创新团队,在同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6.技术中心具有相对完善的研究、开发和实验条件,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创新投资稳定,技术创新水平和技术开发投资在同一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在一年内(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市技术中心认定:(一)有逃税、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2)涉嫌涉税违法行为正在调查;(3)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后果;(4)行政单位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申请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已被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年以上;
2.企业重视技术中心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力,为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3.企业在全省同行业或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商品技术附加值高,技术创新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4.技术中心应具备政策研究、市场分析、知识产权管理和生产对接能力;
5.技术中心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