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rivate
1.1 语法:
1.2 应用:
(1) 继承时使用:当一个类想要重用另一个类的实现,但本身就面向对象的意义而言并不是另一个类的子类时,可以用私有继承;
例如一个类实现了栈的功能,栈的功能可以在原来数组类的基础上实现,但时原来数据类的一些对外开放的接口又是破坏栈的先进先出的特性(例如不可以随便删除,在任意位置插入一个数据),这时可以考虑用私有继承来继承于原来的数据类,而对新的派生类对外开放弹出,推入一个新数据等操作;同时在这个派生类的类域内又可以使用原来数组类的所有公开成员函数,达到重用原来数组类的成员函数的目的;
1.3 思考:
其实在上面所说的情况下也可以不用继承,而用组合来实现;所有综合一下,应是在需要重写基类的虚函数时才用私有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