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向引用声明
前向引用声明用于解决两个类相互引用的问题。两个类相互引用时总有在前在后的问题,就利用前向引用声明告诉编译器这个“类”是个啥。
Tips:
- 类应该先声明,后使用
- 如果需要在某个类的声明之前,引用该类,则应进行前向引用声明。
- 前向引用声明只为程序引入一个标识符,具体声明在其他地方。
//例:
class B; //前向引用声明
class A {
public:
void f(B b);
};
class B {
public:
void g(A a);
};
##注意事项
使用前向引用声明虽然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它并不是万能的。
在提供一个完整的类声明之前,不能声明该类的对象,也不能在内联成员函数中使用该类的对象。
当使用前向引用声明时,只能使用被声明的符号,而不能涉及类的任何细节。
例
class Fred; //前向引用声明
class Barney {
Fred x; //错误:类Fred的声明尚不完善
};
class Fred {
Barney y;
};
编译的时候编译器报错
因为还没有定义Fred类,即使说明了这是一个类名也没有用,在编译Barney类的时候要把x作为Fred类的对象,这时候编译器需要知道该类的具体信息(比如Fred类占多少字节以分配内存)…所以在完整的定义一个类之前用一个前向引用声明也只声明了这个类名而已,只能用这个被声明的符号,而不能涉及到它的任何细节。
正确的做法是利用对象指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