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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离散数学-5
代数系统引入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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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
也叫代数结构,是指定义有若干运算的集合
例如:整数集合,在其上定义了加法、乘法,就构成了一个代数系统
即 代数系统:由集合上定义若干个运算而组成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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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代数
- 不关心代数系统的具体集合是什么
- 不关心集合的运算如何定义
- 只根据假设这些运算的某些规则(如结合律、分配律等)来讨论系统应有的性质,使结论具有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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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代数系统
- 不同对象上的运算可以有共同的性质
- 对象是抽象的不是具体的,对象上的运算也是抽象的
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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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运算
例如:将有理数集合 Q Q Q 上的每一个数 a a a 映射成他的相反数 − 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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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运算
A × A → B A \times A \rightarrow B A×A→B 称为集 A A A 上的一个二元运算
例如:在集合 Q Q Q 上,对任意两个数进行普通加法,可以看做将 Q Q Q 的每两个数映射成一个数
或者 对集合 Q Q Q 上的任意两个数 x 1 , x 2 x_1, x_2 x1,x2,代数式为 x 1 2 + x 2 2 x_1^2+x_2^2 x12+x22 为 Q Q Q 上的一个二元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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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运算,运算的封闭
运算的结果都是在原来的集合中的
相反,没有这种特征的运算就是 不封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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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n 元运算
对于集合 A A A,一个从 A n A^n An 到 B B B 的映射,称为集合 A A A 上的 n n n 元运算
如果 B ⊆ A B \subseteq A B⊆A,则称该 n n n 元运算在 A A A 上封闭
代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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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代数系统的数学结构
- 非空集合 S S S,称为代数结构的 载体
- 载体 S S S 上的若干运算
- 一组刻化载体上各运算所满足性质的公理
代数结构常用一个多元序组 < S , ∗ , △ , . . . > <S, *, \triangle, ...> <S,∗,△,...> 来表示,其中 S S S是载体, ∗ , △ , . . . *, \triangle,... ∗,△,...为各种运算。
有时为了强调 S S S有某些元素低位特殊,也可将它们列入这种多元序组的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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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之间可能会有 共同的运算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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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代数系统
集合和运算仅仅是一些符号,可以用一组公理来规定这些集合和运算,这样的代数系统称为抽象代数系统
运算及其性质
一些运算
交换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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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设 ∗ * ∗ 是定义在集合 A A A 上的二元运算,如果对于任意 x , y ∈ A x, y \in A x,y∈A,都有 x ∗ y = y ∗ x x * y = y * x x∗y=y∗x,
则称二元运算 ∗ * ∗ 在 A A A 上是可交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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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 实数集上加法、乘法可交换,减法、除法不可交换
- 集 A A A 的幂集上 ∪ , ∩ \cup, \cap ∪,∩ 可交换
结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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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设 ∗ * ∗ 是定义在集合 A A A 上的二元运算,如果对于任意 x , y , z ∈ A x, y, z \in A x,y,z∈A,都有 ( x ∗ y ) ∗ z = x ∗ ( y ∗ z ) (x * y) * z = x * (y * z) (x∗y)∗z=x∗(y∗z),
则称二元运算 ∗ * ∗ 在 A A A 上是可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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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普通加法和乘法在 N , Z , Q , R N, Z, Q, R N,Z,Q,R 上可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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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 * ∗ 在 A A A 上可结合,则可不加括号
分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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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设 ∗ , △ *, \triangle ∗,△ 是定义在集合 A A A 上的二元运算,如果对于任意 x , y , z ∈ A x, y, z \in A x,y,z∈A,都有
x ∗ ( y △ z ) = ( x ∗ y ) △ ( x ∗ z ) ( y △ z ) ∗ x = ( y ∗ x ) △ ( z ∗ x ) x * (y \triangle z) = (x * y) \triangle (x * z)\\(y \triangle z) * x = (y * x) \triangle (z * x) x∗(y△z)=(x∗y)△(x∗z)(y△z)∗x=(y∗x)△(z∗x)
则称运算 ∗ * ∗ 在 A A A 上对运算 △ \triangle △ 是可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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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实数集上乘法对加法是可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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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一个代数结构若具有两个运算时,则分配律可建立这两个运算之间的某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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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定理
给定 < S , ∗ , △ > <S, *, \triangle> <S,∗,△> 且 ∗ * ∗ 是可交换的。如果 ∗ * ∗ 对于 △ \triangle △ 满足左或右分配律,则 ∗ * ∗ 对于 △ \triangle △ 满足分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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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算表
由运算符、行表头元素、列表头元素及复合元素四部分组成
* α \alpha α β \beta β α \alpha α α \alpha α β \beta β β \beta β β \beta β α \alpha α
吸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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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设 ∗ , △ *, \triangle ∗,△ 是定义在集合 A A A 上的两个可交换二元运算,如果对于任意 x , y ∈ A x, y \in A x,y∈A,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