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互清(清账 F110中使用)

1、事物码:OBD2-账户组(客户)

将‘供应商’和‘具有​供应商结算’放出来可以维护

2、事物码:OBD3-账户组(供应商)

将‘客户’和‘同客户清账’放出来可以维护

3、XD01创建客户主数据时:A、在“一般视图-控制数据”页签,输入此客户对应供应商编号;B、在“公司代码视图-支付交易”页签,将“具有供应商的清算”选中;

4、XK01创建供应商主数据时:A、在“供应商:控制”页面,输入此供应商对应客户编号;B、在“供应商:支付交易 会计”页面,将“清算客户”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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