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核心思想
(1)找出应用中可能需要变化之处,把它们独立出来,不要和那些不需要变化的代码混在一起;
(2)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3)为了交互对象之间的松耦设计而努力;
单一职责原则
(1)对类类似,一个类应该只负责一项职责,如果A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1,职责2,当职责1续期变更而改变A时,可能造成职责2执行错误,所以需要将类A的粒度分解为A1,A2;
(2)单一职责原则注意事项与实现细节
降低类的复杂度, 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提高类的可读性,可维护性;
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我们应当遵守单一职责原则,只有逻辑足够简单,才可以在代码级违反单一职责原则,只有类中方法数量足够少,可以在方法级别保持单一职责原则。
开闭原则OCP
开闭原则是编程中最基础,最重要的设计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提供方),对修改关闭(使用方),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
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编程中遵循其他原则,以及使用设计模式的目的就是遵循开闭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
(1)里氏替换介绍
如果对每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T2就是类型T1的子类型,或者说,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都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在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在子类中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
里氏替换原则告诉我们,继承实际上让两个类耦合性增强了,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聚合,组合,依赖来解决问题。
(2)oo中的继承性
继承包含这样一层含义:父类中凡是已经实现好的方法,实际上是在设定规范和契约,虽然它不强制要求所有的子类中必须遵循这些规范,但是如果子类对这些已经实现的方法任意修改,就会对整个继承体系造成破坏;
继承给程序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比如使用继承会给程序带来侵入性,程序的可移植性减低,增强对象之间的耦合性,如果一个类被其他的类所继承,则当这个类需要修改时,必须考虑所有的子类,并且父类修改之后,所有涉及到子类的功能都有可能产生故障。
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即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通过将接口功能分离,实现接口的最小功能,然后通过依赖,以参数为接口的实现类,来实现别的类对此类的依赖,实现接口隔离。
迪米特原则(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
直接的朋友:每个对象都会与其他对象有耦合关系,只要两个对象之间有耦合关系,我们就说这两个对象之间是朋友关系,耦合的方式很多,依赖,关联,组合,聚合等,出现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的朋友,而出现在局部变量中的类不是直接的朋友,也就是说,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以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对于被依赖的类不管多么复杂,都尽量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的public方法,不对外泄露任何信息;
米特法则的核心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
注意:由于每个类都减少了不必要的依赖,因此迪米特法则只是要求降低类之间(对象间)的耦合关系,并不是要求完全没有依赖关系。
依赖倒转原则
(1)依赖倒转原则是指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依赖倒转的中心思想是面向接口编程;
依赖倒转原则是基于这样的设计理念: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性,抽象的东西要稳定的多,以抽象为基础搭建的架构比以细节为基础的架构要稳定的多,在java中,抽象指的是接口或抽象类,细节就是具体的实现类;
使用接口或抽象类的目的是制定好规范,而不涉及任何具体的操作,把展现细节的任务交给他们的实现类去完成;
(2)依赖关系传递的三种方式
接口传递
构造方法传递
setter方式传递
(3)注意细节
底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程序的稳定性更好;
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接口或抽象类,这样我们的变量引用和实际对象间,就存在一个缓冲层,利于程序扩展和优化;
合成复用原则
(1)原则
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继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