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面向对象的JavaScript编程”一文

评“面向对象的JavaScript编程”一文 hax [原作]
关键字 javascript ecmascript 对象 原型
出处

面向对象的JavaScript编程

作者没有看过netscape的文档,也没有看过ECMAScript(ECMA-262)规范,仅仅看msdn是不能真正懂得javascript的。
下面我来指导一下吧。 :)

> 面向对象的JavaScript编程

JavaScript虽然可以认为是一个对象语言,但是与大家熟悉的c++,java不同。主要的区别在于:
1. js是基于对象的语言,而不是严格的面向对象语言。
2. js的对象是基于原型的。什么是prototype?可以去看看《设计模式》中的prototype模式。
3. js的function是一等公民,js不区分class和object。


> Javascript对于做过Web程序的人不应该是陌生,初期是用来做一些简单的FORM验证,基本上是在玩弄一些技巧性的东西。IE 4.0引入了DHTML,同时为了对抗Netscape的Javascript,提出了自己的脚本语言JScript,除了遵循EMAC的标准之外,同时增加了许多扩展,如下要提到的OOP编程就是其中的一个,为了命且概念,我以下提到的Javascript都是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4.0以上实现的JScript,对于Netscape,我没有做过太多的程序,所以一些的区别也就看出来。

很多人都仅仅玩弄js技巧,其实是半瓶水的表现。在浏览器中过分卖弄js,却不懂得写noscript标签,这是典型的还没有明白web之道的表现。DHTML这种厂商对抗的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大家自己去看DOM标准吧。顺带说一下,netscape有js的guide和reference,建议真正想深入js的人至少要去看一遍,msdn上对js语言的解说虽然一个版本比一个版本多了,但是始终是不如创造语言的公司说得清楚。或者推荐大家看奥莱理的《js权威指南》,我随手翻过,是有史以来最好的js书之一。

> Javascript不是一个支持面向对象的语言,更加算不上一个开发平台,但是Javascript提供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基于prototype的面向对象调用功能,你可以在你自己需要的地方使用他们。因此,如何使用对象?本文尽可能从Javascript面向对象实现原理出发,解析清楚它的工作模型。在了解这些模型之后,你可以在自己的脚本库中编写一些实现代码,然后在其他地方调用。

作者这里说的对的,js本身是脚本语言,而且是依赖于host的语言(根据ecma规范的说法),因此很多人关于js如何如何的说法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说的是dhtml或者dom,总之是浏览器环境,而不是js语言的特性。ms的dhtml可以用于js和vbs,DOM是语言独立的。js本身是单纯的语言,虽然主要以浏览器环境为设计目标,但并不影响他在其它环境中发挥作用。例如可以作为服务器端脚本,比如asp(虽然多数用vbs),或者jsp的一种脚本语言(注意js不是jsp,jsp通常使用java作为脚本语言,但是也可以用其他脚本语言)。“基于prototype的面向对象调用功能”这句话就有问题了。prototype不是调用功能,而是语言的机制。而且“面向对象”的提法也不完全准确。从术语使用上讲,面向对象一般指c++,java,smalltalk等,js只被叫做“基于对象”的,当然我觉得这也不是很重要。

> Javascript的语法和C++很接近,不过在类实现中没有使用关键字Class,实现继承的时候也没有采用传统的Public或者Implement等等所谓的关键字来标示类的实现。这样的情况下,可能有就有人会问,如何编写Javascript的Class,如何实现继承。我开始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看了MSDN,才知道采用了prototype来实现,包括继承和重载,也可以通过这个关键字来实现。

js的语法是c一路的(java,c#也是)。不仅是没有关键字class那样,严格来说,js没有类的(当然也没有继承一说了)。但是通俗来说,可以认为,js中有类似“类”的东西。顺带说c++不是“完全”的对象语言,因为缺乏“类对象”,呵呵(不过这是语言的不同设计,未必是缺点)。至于imp,那是接口了,许多语言没有明显接口而用多重继承、虚类、抽象方法来模拟,比如c++。prototype并不只是一个关键字,而是js的特质之一。如何继承,虽然你可以从msdn摸索,不过是事倍功半,还是再劝你直接看netscape的guide,或者mozilla上也有。

> Javascript的函数很奇怪,每个都是默认实现了Optional的,即参数都可以可选的,function a(var1,var2,var3),在调用的过程中a(),a(value1),a(value1,value2)等等的调用都是正确的,至少在即使编译部分可以完整通过,至于其它,只是和函数的实现逻辑比较相关了。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只是js的许多特性(动态类型,没有同名函数……)的结果。补充一个,在function之内,可以用arguments像数组一样操作参数。

> 以下就JS对于类的实现、继承、重载详细介绍其实现方式。
> 1。实现
> Js类的实现就通过函数直接实现的,每个函数可以直接看成class,如下代码

应该这样说,js没有类,但是js中,一切都是对象,包括函数。因此类可以通过做一个构造函数(注意,构造函数是来构造对象而不是构造类的)来模拟。

> 对于类的属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 2)通过ClassFunction.prototype.[FunctionName]=function(var1,var2...){//todo}这样的方式完成调用。

先纠正用词,这里不是调用而是赋值。

> 这两种方式从目标来看是一致的,按照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区别的只是在于实现方式,通过this.propertyName的方式来创建,Jscript自动创建了property或者method的入口,不过从程序的角度而言,还是使用prototype的关键字实现比较灵活。

这两种方法效果基本一致,但是还是有比较重要的区别,即前者是在构造函数里赋值,后者则是从外部通过原型对象赋值。如果有比较复杂的“类层次”,你就会发现两者的不同,还有顺序问题了 :) 后者是更灵活,不过要知道js是完全动态的语言,你甚至可以动态改变constructor,呵呵。

> 另外Javascript也可以和我们C++中那种嵌套声明的方法来声明,C++实现的方法如下
> 在Javascript当中,当然不存在class这样的关键字了,所以实现起来有点戏剧性,不过仍然为一个非常巧妙的实现。
> function className(){
> //Property Implement
> this.UserName="blue";
> //Method Implement
> this.Add=new function(){
^^^
作者一个小笔误,这个new是多余的。

> }
> //Sub Class Implement
> function SubClassName(){
> this.PropertyName="hi"
> }
>

顺带说一下,作者过分使用了object.prototype.prop = value 的方法,这其实并不好。因为这破坏了“类”的结构。除了直接赋值原型对象来模拟继承,如无必要,不应使用。

> 如上的代码大致演示了Javascript类中属性和方法的实现,另外有一点比较困惑,整个class中都是public的,没有关键字private之类的可以控制某些方法是否隐藏,那么在我们编写代码实现的规范中,我看国外一些程序员都是使用_functionName这样子为函数命的方法来区分,但是在调用过程中实际还可以调用的。

public之类的,只是为了增加语言的可靠性,对于脚本语言来说,并不是必须。

> 实现了属性和方法,剩下的就是Event的实现了,我查找了许多资料,包括整个MSDN关于JScript的参考,都没有看到一个很好的模型关于事件实现的,后来参考了一些站点编写HTA(HTML Component,有空我会写一些相关的文章)的实现,借助于比较扭曲(我个人认为)的方法可以大致的实现基于事件驱动的功能。大致的思路是这样子的:
> 1).将所有的事件定义成属性,只要简单的声明就可以
> 2).在需要触发事件的代码中判断事件属性是否是一个函数,如果是函数,直接执行函数代码,如果是字符串,那么执行字符串函数,通过eval(str)来执行。
> 3) .在类的实例当中注册事件函数。

这一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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