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对象作为类成员

当类对象作为类成员时,称为 对象成员

例:定义一个车类,再定义一个人类,在人类中创建一个车类的对象

class Car{
    string m_car_name;  //车名
};

class Person{
    string m_name;  //人名
    Car m_car;      //车,m_car 就是对象成员
};

我们要讨论的问题:

当我们实例化一个人类对象的时候,是先有车对象 还是先有人对象?

当程序结束的时候,是先释放车对象的内存 还是人对象?

这个问题可以转化为:

创建人对象时,车和人的 构造函数 谁先调用

销毁人对象时,车和人的 析构函数 谁先调用

代码实现:

class Car{   //车类
public:
    Car(){
        cout << "Car构造函数的调用" << endl;
    }

    ~Car(){
        cout << "Car析构函数的调用" << endl;
    }

    string m_car_name;
};

class Person{   //人类
public:
    Person(){
        cout << "Person构造函数的调用" << endl;
    }

    ~Person(){
        cout << "Person析构函数的调用" << endl;
    }

    string m_name;
    Car m_car;
};

Person p;   //创建人类对象

运行结果为:

结论:

先调用对象成员的构造,再调用本类构造

析构顺序与构造顺序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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