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类
1.new关键字,来创建一个类的对象;
2.类是对象的模板,对象是类的实例;
3.必需要先创建类的对象,拿对象.方法名的方法来调用;
4.任何类都继承Object类,Object类是所有类的根父类;
5.一个编译单元中可以有多个类,但是只能有一个public类。
面向对象的落地法则一:
1).设计类、并设计类的成员(成员变量&成员方法)
2).通过类来创建类的对象(也称作类的实例化)
3).通过“对象.属性”或“对象.方法”来调用完成相应的功能。
四种访问权限修饰符:
Java权限修饰符public 、protected、缺省(default)、private置于类的成员定以前,用来限定对象对该类成员的访问权限。
注意:
对于class的权限修饰只可以用public和default(缺省)
1).public类可以在任意地方被访问
2).缺省类只能被同一个包内部的类访问
7.2 第一大成员-属性
1.创建多个对象时,彼此拥有一套类的属性。当对其中一个类的属性进行修改时,不会影响其他对象的属性值。
2.属性的默认值:
int 默认值 0;
float 默认值 0.0;
double 默认值 0.0;
char 默认值 ;
boolean 默认值 false;
String 默认值 null;
3.对象的属性赋值的先后顺序:
1)属性的默认初始化 ;
2)属性显示的初始化;
3)通过构造器给属性初始化;
4)通过对象.方法的方式给属性赋值。
7.3 第二大成员-方法
1.非静态的方法不能直接拿类名.方法名的方式来调用;
7.3.1方法的重载(overload)
定义:
一个类中有多个方法时,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不同,这样的方法就构成了方法的重载。
重写的规则:
1).同一个类中;
2).方法名必需相同;
3).方法的参数列表不同:
a.参数的个数不同
b.参数的类型不同
4).与返回值无关;
注意:
1.方法的重载与方法的返回值无关。
2.“两同一不同”,同一个类下的方法或构造器,同一个方法名或构造器名,不同的参数列表。
7.3.1方法的重写(overwrite)
1.方法的重写有前提条件:有子类继承父类;
2.子类继承父类后,若父类的方法对子类不适用,那么子类可以对父类的方法进行重写(overwrite);
重写的规则:
⑴要求子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与父类的方法一样;
⑵ 子类方法的修饰符不能小于父类方法的修饰符;
⑶若父类方法抛异常,那么子类方法抛异常的类型不能大于父类的;
⑷子类的方法必需同为static或非static的。
7.4 第三大成员-构造器
1.设计构造器时,若不显示的声明类的构造器,程序会默认提供一个空参构造器;
2.一旦显示的定义类的构造器,那么默认的构造就不再提供;
3.如何声明类的构造器器
public 类名() {
super();
}
4.类的多个构造器之间构成重载(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不同)。
7.5 第四大成员-代码块
代码块只能用static修饰,代码块分为静态代码块和非静态代码块
非静态代码块:
1).可以对类的属性进行操作
2).里面可以有输出语句
3).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非静态的代码块,多个代码块是按照顺序运行的
4).每创建一个类的对象,非静态的代码块就被加载一次
5).非静态的代码块要早于构造器
静态代码块(被static修饰):
1).里面可以有输出语句
2).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而且只能被加载一次
3).多个静态代码块之间是按照顺序执行的,要早于非静态代码块
4).静态代码块中只能执行静态的结构(类属性、类方法)
7.4 第五大成员-内部类
定义:
class 外部类 {
class 内部类{
}
}
访问特点:
- 内部类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的成员,包括私有成员。
- 外部类要访问内部类成员,必须要建立内部类的对象。
创建内部类对象格式:
外部类名.内部类名 对象名 = new 外部类型().new 内部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