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本质
实践及其基本形式
- 实践与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认识主体: 是处于一定社会条件和社会关系中,从事一定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
主体的特性: 自然性,意识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等,其本质特性是社会性和实践性
主体的构成:基本构成包括主体的需要和能力
主体的形式: 个体主体,群体主体,类主体及其全人类
主体与主观的区别和联系:
主体指现实的具体的人,是意识和物质实体的统一体
主观是指精神现象,不包括物质现象
主体包括主观,但不能归结为主观,二者是有区别的,但二者又密切联系,主观意识总是主体的主观或意识,不存在无主体的主观或意识;主体总是有主观意思的主体没有主观意思的主体也不称其为主体
客体:是进入人类的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主体先联系的客观存在,即主体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客体的特性: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
客体的构成:客体的属性和规律
客体的形式: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
客体与客观的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客体指进入主体实践和认识范围的客观事物,不仅包括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而且还包括精神客体;客观指人的意识之外独立存在的客观物质世界,不包括精神的东西,客体与客观既有联系的,客观物质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有成为客体的可能性,已经成为认识客体的客观事务任然具有客观性
中介:是认识主体和客体对立两级的居间环节,是认识结构两级之间相互连接,相互作用的联系媒介和转换机制
认识的中介系统构成:工具系统,方法系统,语言符号系统
认识中介的地位(作用)
认识主客体的辩证统一关系: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审美关系
实践关系是主客体之间最根本,最基础的关系 - 实践及其基本形式
实践的定义:主体能动的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实践的基本特点:客观物质性,自觉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基本形式
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实践;科学实验 -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直接经验是指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而获得的知识,间接经验是指从书本或别人那里得来的知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第三,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第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意义:
一方面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
另一方面认识对实践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或指导作用
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重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反对经验主义,又要反对教条主义
经验主义: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其特点是在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时候,从狭隘的个人经验出发,不是采取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而是采取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
教条主义:本本主义,主观主义的表现形式,主要特点是把书本,理论当教条,思想僵化,一切从定义,公式触发, 不从实际出发,反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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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论与不可知论
不可知论是一种否认人类能够认识客观世界的可能性或否认彻底认识客观世界可能性的哲学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休谟和德国的康德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前,已有唯心主义思想家批判过不可知论,如:黑格尔。而唯物主义一直都是可知论 如:王夫之,费尔巴哈 -
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对立和斗争的焦点: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呢,还是从思想和感觉到物”
唯心主义先验论: 把物质世界看出是主观意思和“客观精神”的产物,认为思想和认识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
先验论里面的主观唯心和客观唯心之分
唯物主义反映论: 就是确认认识的本质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的认识原则,坚持没有被反映者就不可能有反映,被反映者不依赖于反映者而独立存在
唯物主义反映论的三个基本观点:
第一,承认和肯定在人的意识之外,独立存在这部依赖于意识的客观物质世界
第二,承认和肯定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
第三, 承认和肯定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主张认识能够反映客观世界,获得客观真理 -
能动反映论与直观反映论
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两个根本缺陷
第一,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离开社会实践,离开人的社会性和历史发展考擦人的认识问题,因而不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二,旧唯物主义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因为不懂得认识过程的辩证法
科学能动反映论的特点:
第一,他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强调社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第二,它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科学的阐明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揭示了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第三,他把反映论原则贯彻到各个领域,是全面的彻底的反映论
幕写性与创造性 ;幕写与客观;创造与主体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发展的初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事物的现象,各个方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包括感觉和知觉和表象
理性认识是认识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得到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其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
-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
二者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的,在实践的基础上达到辩证统一
联系:
-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中的唯物论
- 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为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
渗透: - 感性认识中包含着理性因素
- 理性认识中也渗透着感性因素
最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割裂感性认识的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
在理论上就会导致经验论和唯理论的错误
在实践中还会导致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
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条件: - 通过实践和调差研究,获得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基础
- 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对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 ,去伪存真 — 正确路劲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第二次飞跃)
- 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只有用理论指导实践才能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
- 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
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条件: - 从实际触发,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 认识与主体需要结合
- 理论化为群众理论
- 试验总结教训
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及其三个原因
- 主体的认识受到客观事物本身的发展过程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其本质的暴露也是一个过程
- 主体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受到历史条件,科学技术条件,认识手段等条件的限制
- 主体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受到主体实践范围,知识水平,认识能力,实践能力,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及生理素质等条件的限制
- 认识过程的无限性及其原因
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表明认识运动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螺旋式的上升运动
实践,认识,在实践,在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这就是认识运动的总过程,总规律 - 认识辩证运动总过程原理的意义
第一认识辩证运动总过程原理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历史统一
第二认识辩证运动总过程原理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
为什么?
- 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创造性运用
- 实践和认识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不断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 历史经验反复证明,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
- 真理及其检验的标准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一 真理的客观性
表现在三个方面:
内容客观,标准客观,社会作用客观
真理没有阶级性,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反对两种错误观点:主观真理论和多元真理论,其典型代表是实用主义“有用就是真理”的真理观
主观真理论:
主观真理论与唯物主义的客观真理论相对,指否认客观真理的唯心主义真理论
这种真理论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基本哲学前提出发,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否认物质决定意识,否认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而也就必然否认真理内容的客观性
主观真理论分为客观唯心主义真理观和主观唯心主义真理观
真理多元论:
主张真理不是唯一的,而是多重的一种真理观,唯心主义真理观的一种,这种真理观认为,人们对同一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可以是不同的,甚至是相矛盾的,真理的来源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或者多个
二 真理与谬误
真理与谬误的根本区别就在主观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谬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
产生根源:认识根源,社会历史根源,主观根源
真理与谬误:对立统一
真理向谬误转化的三种情况:
真理是具体的 ,真理是一个过程 ,真理是一个体系
谬误向真理转化的三种情况:
谬误也是具体的,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在批判谬误中坚持和发展真理
方法论要求: 坚持真理,发展真理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绝对性的含义,相对性含义
二者关系:对立统一- 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本身就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 人的认识能力即是至上的又是非至上的
- 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即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主要表现
-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相互连接和相互渗透的
- 真理的发展总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辩证转化的过程
两种错误观点:
割裂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真理观或相对主义真理观,把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原理,对于我们争取对待马克思主义,把坚持和发展辩证地统一起来,具有重要意义
-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原因: 真理本性与实践特点两方面共同决定
-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认识,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判别其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实践是主观见于客观的物质性运动,不仅见于普遍性,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即他把主观认识变为客观认识,而从检验出思想认识是不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真理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指:
首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在没有别的标准
其次,实践是无线发展,对今天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的认识,最终将被今后的实践锁证实或驳倒 - 时间标准的相对性及不确定性是指:
首先实践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都是有局限性的,他不可能对现有的一切认识都做出确定的检验
其次,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位实践所证实的真理,也只具有相对的近似的性质,还需要继续接受新的实践的检验
逻辑证明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