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和对象
1、类
类的属性:
java 类属性和对象属性的初始化顺序如下:
1) 类属性(静态变量)定义时的初始化,如: static String a="string".
2) static 块中的初始化,如: static{} 中的 b="string"
3) 对象属性(非静态属性变量)定义时的初始化,如 String c="string"
4) 构造方法(函数)中的初始化代码,如 d="string"
类的构造方法:
java 中构造方法(构造函数)
1):它具有与类名相同的名称
2): 它没有返回值
{
注:
构造方法的点用时机也与一般的方法不同。一般的方法在需要时才调用,而构造方法则是在创建对象时自动调用,并执行构造方法的内容。因此,构造方法无需在程序中直接调用,而是在对象产生时自动执行
}
Java 构造函数的重载:
{
1:构造方法的参数个数不同
2:类型不同
}
类的继承:
格式: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
java 继承只能直接继承父类中的共有属性和共有方法,而隐含(不可见地)继承了私有属性、只允许单继承,而不允许多重继承,也就是说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但是,在java中却允许多层继承。
子类对象的实例化: 子类对象在实例化时会默认先去调用父类中的构造方法,之后再调用本类中的相应的构造方法。
super 关键字的使用
{ super 的主要功能是完成子类调用父类中的内容,也就是调用父类中的属性或者方法(成员函数) } 【注意:用super调用父类中的方法,只能放在程序的第1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