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确立了人民法院信息化 4.0 版的宏伟目标,即打造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的司法信息化体系。这一规划的出台,源于法院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重重挑战。
法院工作长期被诸多难题困扰。各类案件纷繁复杂,数量呈井喷式增长,审核材料堆积如山,执行任务艰巨无比,归档工作犹如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调卷过程更是漫长煎熬,信息孤岛现象也极为突出。
人民法院在执法时,存在大量重复性、操作性的工作任务,这些任务吞噬着大量的人力与时间。例如在各类案件处理过程中,法院在文书制作、查验、送达以及案件执行等操作性事务方面,始终深陷“案多人少”的泥沼。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不仅及时性差,而且人因风险难以把控,耗时漫长,极易滋生大量执行案件,进一步压榨法院本就珍贵的执行资源。
面对这些困境,一系列前沿技术应运而生,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了解决方案。 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大数据能够整合并深度剖析海量司法数据,为案件审理、法律研究等工作提供坚如磐石的支持。云计算则提供灵活多变的计算资源与存储空间。像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等知名企业在这一领域都有着卓越的表现。
人工智能(AI)技术也是其中的关键力量。例如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可在庭审记录等场景中大展身手,实现语音到文字的快速准确转换;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能够理解和处理法律文书中的复杂语义;智能辅助判决系统更是法官的得力助手,可依据大量案例和法律条文进行智能分析,辅助法官做出公正裁决。科大讯飞、百度 AI 等都是该领域的佼佼者。
物联网(IoT)技术让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得到显著提升。通过对审判场所、执行现场等进行远程监控与管理,确保司法过程的公正公开。华为、中兴等通信设备厂商以及海康威视、大华等安防设备商在物联网技术的司法应用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与成熟的产品。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技术则以其独特的优势脱颖而出。RPA 又被称为数字员工,它能够模拟人类对计算机的各类操作,实现流程自动化执行。在文书生成与送达方面,RPA 可以依据预设模板和案件详情自动生成判决书、裁定书等文书,并精准无误地送达相关当事人,整个过程无需人工干预,极大地提升了文书处理的效率与准确性。
以金智维、Uipath、来也等为代表的 RPA 厂商在这一领域成果斐然。例如在法院阅卷岗执行查控工作中,金智维的 RPA 可一键批量执行相关操作。在法院案件流程中,一审判决下发后的 15 天内,若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即生效,15 天后便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阅卷岗执行查控组负责处理这些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立案后移送至阅卷岗位,此时数字员工就像一座数据桥梁,将公检法司各部门间的“数据孤岛”紧密相连,法院所需数据都能迅速获取。
在这些解决方案中,大数据与云计算的落地周期和成本需要谨慎权衡,而 RPA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则能快速彰显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成效。它不仅能实现文书生成与送达、数据查询与整合、执行流程自动化等功能,还能提供诸如自动排期开庭、一键归档电子卷宗等司法辅助服务,全方位减轻法官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推动司法工作整体效率迈向新的台阶。总之,这些新技术的融合应用,正深刻地改变着法院的工作模式,重塑着司法格局,让司法效率在数字化浪潮中实现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