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

1.1 概述

1.1.1 抽象类引入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子类们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那么父类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只有声明还有意义,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因为子类对象会调用自己重写的方法)。换句话说,父类可能知道子类应该有哪个功能,但是功能具体怎么实现父类是不清楚的(由子类自己决定),父类完全只需要提供一个没有方法体的方法签名即可,具体实现交给子类自己去实现。我们把没有方法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Java语法规定,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 抽象方法 : 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 抽象类:包含抽象方法的类。

1.2 abstract使用格式

abstract是抽象的意思,用于修饰方法方法和类,修饰的方法是抽象方法,修饰的类是抽象类。

1.2.1 抽象方法

使用abstract 关键字修饰方法,该方法就成了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包含一个方法名,而没有方法体。

定义格式:

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

代码举例: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1.2.2 抽象类

如果一个类包含抽象方法,那么该类必须是抽象类。注意:抽象类不一定有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定义成抽象类。

定义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字 { 
  
}

代码举例:

public abstract class Animal {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1.2.3 抽象类的使用

要求:继承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该子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代码举例:

// 父类,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Employee {
	private String id;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double salary;
	
	public Employee() {
	}
	
	public Employee(String id, String name, double salary) {
		this.id = id;
		this.name = name;
		this.salary = salary;
	}
	
	// 抽象方法
	// 抽象方法必须要放在抽象类中
	abstract public void work();
}

// 定义一个子类继承抽象类
class Manager extends Employee {
	public Manager() {
	}
	public Manager(String id, String name, double salary) {
		super(id, name, salary);
	}
	// 2.重写父类的抽象方法
	@Override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管理其他人");
	}
}

// 定义一个子类继承抽象类
class Cook extends Employee {
	public Cook() {
	}
	public Cook(String id, String name, double salary) {
		super(id, name, salary);
	}
	@Override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厨师炒菜多加点盐...");
	}
}

// 测试类
public class Demo10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创建抽象类,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
		// 假设抽象类让我们创建对象,里面的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无法执行.所以不让我们创建对象
//		Employee e = new Employee();
//		e.work();
		
		// 3.创建子类
		Manager m = new Manager();
		m.work();
		
		Cook c = new Cook("ap002", "库克", 1);
		c.work();
	}
}

此时的方法重写,是子类对父类抽象方法的完成实现,我们将这种方法重写的操作,也叫做实现方法

1.3 抽象类的特征

抽象类的特征总结起来可以说是 有得有失

有得:抽象类得到了拥有抽象方法的能力。

有失:抽象类失去了创建对象的能力。

其他成员(构造器,实例方法,静态方法等)抽象类都是具备的。

1.4 抽象类的注意事项

关于抽象类的使用,以下为语法上要注意的细节,虽然条目较多,但若理解了抽象的本质,无需死记硬背。

  1.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理解: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调用抽象的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意义。

  2.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器,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理解: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3.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理解: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

  4.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子类也必须定义成抽象类,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

    理解:假设不重写所有抽象方法,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那么创建对象后,调用抽象的方法,没有意义。

  5. 抽象类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被子类继承,抽象类体现的是模板思想。

    理解:抽象类中已经实现的是模板中确定的成员,抽象类不确定如何实现的定义成抽象方法,交给具体的子类去实现。

1.5 抽象类存在的意义

抽象类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被子类继承,否则抽象类将毫无意义,抽象类体现的是模板思想,模板是通用的东西抽象类中已经是具体的实现(抽象类中可以有成员变量和实现方法),而模板中不能决定的东西定义成抽象方法,让使用模板(继承抽象类的类)的类去重写抽象方法实现需求,这是典型的模板思想。

1.6 第一个设计模式:模板模式

目标:使用抽象类设计一个模板模式。

设计模式:是前人(技术大牛,或者一些技术协会,或者一些大型知名的IT公司)
         已经研发好或者设计好的优秀软件设计思想,
         后来者可以直接使用就能够得到很好的软件模式。

模板模式是一种设计模式思想:
模板模式的作用:部分实现,部分抽象,可以极大的简化功能代码,提高开发效率
写一个模板模式的案例:作文模板。
    作文模板:标题和第一段 以及最后一段是固定的,正文部分交给使用模板的人自己来实现。
public class Extends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tudent lty = new Student();
        lty.write();

        Teacher boZai = new Teacher();
        boZai.write();
    }
}


class Teacher extends Template{
    @Override
    public String writeMain() {
        return "\t\t我爸也挺好!";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Template{
    @Override
    public String writeMain() {
        return "\t\t我的爸爸很牛逼,我经常叼别人,我大概还需要2年才能出来,真香!";
    }
}

// 抽象类定义的作文模板
abstract class Template{
    // 标题和第一段 以及最后一段是固定的 : 部分实现
    private String title = "\t\t\t\t\t\t《我的爸爸》";
    private String one = "\t\t接下来介绍我的爸爸,我的爸爸很牛逼,到底有多牛逼拿,请看正文!";
    private String last = "\t\t我的爸爸真好,下辈子还要做他儿子。";

    // 提供一个写作文的方法
    public void write(){
        System.out.println(title);
        System.out.println(one);
        // 正文部分:交给使用模板的人来实现。所以定义成抽象方法!
        System.out.println(writeMain());
        System.out.println(last);
    }

    // 抽象方法:交给子类继承重写写正文
    public abstract String writeMain();
}
小结:
        模板模式的思想是:部分实现,部分抽象。
        模板是把能够确定的功能自己实现,不确定并且是由子类完成的定义成抽象方法,交给使用模板的人去实现。
        这样可以极大的简化功能代码!
总结
	 1.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理解: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调用抽象的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意义。

     2. 抽象类一定有而且是必须有构造器,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理解:子类的构造器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器。

     3.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4.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子类也必须定义成抽象类。

     5. 抽象类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被子类继承,抽象类体现的是模板思想。
        理解:抽象类中已经实现的是模板中确定的成员,
        抽象类不确定如何实现的定义成抽象方法,交给具体的子类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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