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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利润中心是一个统计用的对象,本身并不产生任何过账数据,其所有的数据都是从其他模块生成的数据中集成过来的,比如MM、FI、SD等模块。
因此,通过外部交易分配的对象更新PCA。否则,PCA中无法包含报表所需要的全部完整数据。所以需要建立分配对象与PCA的关联关系。
由于分配逻辑,通常不会直接向利润中心过账,而是从初级科目分配对象(如成本中心或内部订单)派生数据。
用途
例如当成本中心没有指定任何利润中心的时候,如果用到了成本中心记账,系统则会帮我们指定一个虚拟的利润中心(并且无法手动调整),
这样便可以确保利润中心会计和财务会计之间仍可进行记账,还可以通过分析对虚拟利润中心进行的过账来发现漏掉的分配。
期末结转
利润中心会计也支持使用分配或分摊的方式将数据从虚拟利润中心分配或分摊至常规利润中心中去。
创建操作
创建事务代码:KE59
虚拟利润中心与常规利润中心的区别
虚拟利润中心需要在定制SPRO中进行创建,创建方式与常规利润中心几乎一致。
两者都可以指定有效期间,并且可以手动调整有效期间。
不能从现有常规利润中心复制出虚拟利润中心。
将利润中心识别为虚拟利润中心的转换是自动设置的(KE59)。
常规利润中心的更改KE52和显示KE53对虚拟利润中心同样适用。
一个成本控制范围有且只能定义一个虚拟利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