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数据库中的关系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满足不同程度要求的为不同等级的范式,常用的范式有第一范式(1NF),第二范式(2NF),其余以此类推,约束条件越来越强,此外还有BCNF位于3,4之间。这里讲一下最为常见的三大范式:1NF,2NF,3NF。
第一范式
这是最基本的范式。如果数据库表中的所有字段值都是不可分解的原子值,就说明该数据库表满足了第一范式。这个“不可分解”要根据实际需求来确定,比如在数据库中使用“地址”属性,如果软件要经常单独使用“地址”里的“省”“市”的值,那就不满足1NF,需要分解。
第二范式
第二范式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之上更进一层。第二范式需要确保数据库表中的每一列都和主键相关,而不能只与主键的某一部分相关(主要针对设置多主键的表而言,因为单主键的表一定满足第二范式)。也就是说在一个数据库表中,一张表中只能保存一个模块的数据,不可以把多个模块的数据保存在单张表中,每张表都应该对应单一的职责。比如表中有属性(学号,课程号,学分,年级),这里学号是主键,课程号也是主键,年级与两个主键都相关,学分只与课程号相关,因此不满足2NF。
第三范式
第三范式需要确保数据表中的每一列数据都和主键直接相关,而不能间接相关。也就是说不能有属性依赖于其他不是主键的属性,不能存在传递依赖。如表中属性(学号,姓名,学院名,学院地址),这里学号是主键,其他所有属性都依赖学号,然而学院地址依赖学院名,存在学院地址->学院名->学号的传递依赖,因此不满足3NF,解决的办法就是拆分成2个表:(学号,姓名,学院名)和(学院名,学院地址)。
在关系数据库设计中,一般来说满足3NF就足够了,就能避免数据冗余、插入异常、删除异常、修改复杂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