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 #订金 #合同
最近有个朋友问:“签订合同的时候“定金”和“订金”怎么区分?什么时候写“定金”,什么时候写“订金”?”
今天就让智合同告诉你“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性质:定金是担保性质的支付,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并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2.退还情形: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另-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不同,如果有一方违约,订金可以返还,或者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要求: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有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则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
5.作用:定金在给付后,会对违约方起到制裁作用,对守约方进行经济补偿。而订金则是在合同中的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最终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收取订金的一方需要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6.适用范围:定金担保方式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合同中。而订金则适用于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这类合同以金钱为给付,可以是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综上所述,定金和订金在性质、退还情形、数额要求、支付方式、作用和适用范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并明确约定相关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