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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证书》同时也是机动车的“户口本”,所有机动车的详细信息及机动车所有人的资料都记载在上面,证书上所记载的原始信息发生变化时,机动车所有人应携证到车管所作变更登记。这样,“户口本”上就有机动车从“生”到“死”的一套完整记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是《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核发单位。凡2001年10月1日之后新购机动车,都随车办好了证书,未领到证书的车主可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和身份证到所领牌照的车管所领取,规费10元。
买机动车不要忘了“产权证”
当人们在购买了商品住宅后,恐怕不会有人对代表住宅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不闻不问。但是,有不少人在花上几万、几十万元购买了仅次于住房的第二大消费品——汽车后,却对代表车辆所有权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不甚了解。
据了解,根据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理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辆不准上路。
那么,《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底起到什么作用呢?根据规定,在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机动车各项登记业务时均应出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当登记信息发生变动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当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登记证书》随车交给现机动车所有人。现在,《机动车登记证书》还可以作为有效资产证明,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凡2001年10月1日之前购车未办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者,到车管所办证时,必须由车主本人亲自开车前往。私车所有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车所有人须持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在车管所补领牌证窗口填表办理。公车办证者最好带着公章,否则要再跑一趟。办证时须提供拓印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自己拓印者须清晰符合要求,门口也有提供拓号服务的,但要收取40元费用。特别要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注意的是,在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之前,确认一下机动车的发动机或单位的公章是否更换过,如果已更换过并且未在车管所办理过变更手续,那就要到车管所先办理变更发动机号或公章备案手续,然后再可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手续齐备交给车管所8个工作日后,就可以去车管所领到代表机动车产权的绿皮《机动车登记证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