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字长文!深度剖析《数据安全法》下多方数据协同应用和隐私计算发展趋势

《数据安全法》旨在平衡数据安全与开发利用,鼓励技术创新,尤其是隐私计算技术,以实现数据安全与应用发展的平衡。在法律框架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将促进数据应用,隐私计算作为关键技术,将在政务数据开放、金融等领域推动数据安全的协同应用,同时,行业标准和评测体系的完善将加速隐私计算的商业化进程。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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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程勇

《数据安全法》的表决通过标志着国家鼓励数据依法合规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流通,明确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动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数据安全法》强调数据安全与开发利用平衡,保障数据安全与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重,在规范数据安全监管与治理的同时,也给多方数据协同应用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在此形势下,亟需有效的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来实现合规的多方数据协同应用,达到数据安全和数据开发利用的平衡。隐私计算将成为平衡数据安全与应用发展的关键技术支点。本文主要探讨在《数据安全法》框架下多方数据协同应用和隐私计算的发展趋势。

1.《数据安全法》倡导数据安全与开发利用平衡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简称《数据安全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数据安全法》全文共七章五十五条,分别从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的角度对数据安全保护的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进行规定[1-15],其关键条款主要涉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的数据安全制度、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针对数据处理者层面的数据安全义务、以及违规处罚等条款等。提倡数据安全与发展平衡是《数据安全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以单独章节(即第五章)对政务数据安全和开放利用做出规定,也是《数据安全法》的一个显著特点。

《数据安全法》是继201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简称《网络安全法》)提出数据及数据安全的概念后,国家在数据安全立法层面的一个重大里程碑[16, 17]。《数据安全法》与《网络安全法》以及正在立法进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组成了中国信息及数据安全领域的法律框架。《数据安全法》并不是一部专门针对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律,与个人隐私保护最相关的法律是正在制定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4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二审稿)》已经于5月28日完成征求意见程序,有望今年年内通过表决和施行。

图1 《数据安全法》全文共七章五十五条[3]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和重要战略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数据的重要性也进一步得到凸显。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建立在大数据的开发应用之上;另一方面,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也日益受到广泛关注。《数据安全法》对数据的有效监管与治理实现了有法可依,填补了数据安全保护立法的空白,完善了网络空间与数据安全治理的法律体系,同时也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鼓励通过技术和业务创新来实现数据安全与应用发展的平衡。对《数据安全法》的要点解读和诠释,读者可以参考文献[3-15]。本文主要从数据安全与发展平衡角度来探讨在《数据安全法》框架下多方数据协同应用和隐私计算的发展趋势。我们看到:(1)《数据安全法》倡导数据安全与开发利用平衡;(2)隐私计算将成为平衡数据安全与利用的关键技术解;(3)多方数据协同应用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这里数据协同应用是指在不共享明文数据的情况下通过隐私计算进行多方联合建模和联合数据分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数据可用(算)不可见”。

2.《数据安全法》下多方数据协同应用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数据安全法》将利好多方数据协同应用的发展,鼓励通过技术与业务模式创新实现安全的多方数据合作,实现数据安全与应用发展的平衡的目标。例如,《数据安全法》的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由此可见,《数据安全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更多数据应用模式创新,推动多方数据协同应用发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以隐私计算为基础的多方数据协同应用将会成为主要的跨机构数据合作模式。

2.1 通过技术与业务模式创新实现数据安全与协同应用发展平衡

《数据安全法》并非只是强调数据安全与治理,而是倡导数据安全与应用发展并重,坚持保障数据安全与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重的原则[14]。《数据安全法》充分明确要平衡数据安全和应用发展,强调提升数据安全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水平,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例如,除了上文提到的《数据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四条,《数据安全法》第一章第七条也明确:“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这里再次强调保护数据安全与鼓励合法数据应用并重。在《数据安全法》框架下,平衡数据安全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才是符合国家大数据战略与推进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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