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频率的一、二、三次调整分别对应电力系统的一、二、三种负荷,其中:
频率的一次调整由系统中的所有发电机组分担,对第一种负荷变动引起的频率偏移进行调整,依靠调速器完成,为事后的有差调整;
频率的二次调整由系统中的调频发电机组承担,对第二种负荷变动引起的频率偏移进行调整,依靠调频器完成,为事后的无差调整;
频率的三次调整指第三种负荷变动引起的频率偏移的调整,将在有功功率平衡的基础上,按照最优化的原则,在各发电厂之间进行经济分配,是事前指定的生产计划,由系统中所有按给定负荷曲线发电的发电机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