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角度,本就不存在因果律。这何须维特根斯坦来说明,只需要搬出休谟和康德来就好了。但凡有一个人可以从根本上驳斥休谟,康德也不用费这么大力气给理性划定边界了。
人类能得到的,只是从逻辑上、从理性上认识“客观规律”。但这个客观规律,如果纠察到底,是不存在任何一条“先天”真理告诉你某个“事实”成立的,因为事实在先天之外。
一个事情在另一个事情之前发生,它们不一定存在关系。
你说两个电子之间交换虚光子然后不断相互作用因此产生库伦作用力,但谁能从根本上保证每时每刻对每一个电子都成立?万一下一刻物理定律失效了呢?万一物理定律有某个潜在的规律我们不知道呢?你能从根本上说明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吗?
如果不能,那么库仑定律,乃至和它同属于物理学的其它定律,如何能保证都是亘古不变、自始至终的规律呢?
如果物理定律尚且不保,何况要遵守物理定律的世间万物呢?
而且你说你是佛教徒,深信因果。但佛学的因果也并非简单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关系是非常复杂的,甚至一点也不必物理学简单。
比如先回答几个问题:
1:因可以出现在法的后面吗?比如甲法是乙法的因,甲法可以出现在乙的后面吗?
2:因果关系一定是相互的吗?比如甲法是乙法的因,乙法一定是甲法的果吗?
如果你的回答分别是不能和一定,那么建议你看下下面的文章:
王路:什么是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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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发现因果非常人所能熟知。所以智者一般都不论因果。但做所作,不问因果。众善奉行。
智者也不纠缠因果律是不是迷信。智者说:我之为人,只能以人的思维认识世界。所以存在时空、存在因果。否则我将一无所知。而一无所知对于我人生的幸福、对于人生的意义,都不会有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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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破回答,竟然这么多赞了。高兴。
但看了评论,很灰心。很多反对者连基本的哲学素养都没有,只是凭着简单朴素的“逻辑”去反对,坚持认为因果律是“客观”存在的。
这一点,和哲学大相径庭,或者说,和逻辑思辨的精神不符。而且,最关键的,是经不起推敲的。
我再多废话几句:
一:归纳法无法推出因果律
但凡要进行这样的思辨,你始终绕不过休谟。
休谟就对因果律提出质疑:我们所有对因果律的认识,都来自于经验,或者说,来自归纳法:
“之前一直这样,以后不可能不这样。”
“之前数百次这样,以后也将这样。”
真是这样吗?
但诸位是否听过“黑天鹅”呢?
天鹅都是白的。这曾经是所有人所相信的。结果有了黑天鹅。
太阳东升西落,几百万年了。结果有了哥白尼。
牛顿定律,放之四海而皆准,结果有了爱因斯坦。
而且即使是爱因斯坦、薛定谔、狄拉克,乃至泡利、费曼、盖尔曼、杨振宁、温伯格等等等等所有大佬的理论加上去,你依旧无法说明物理学的定律是亘古不变的。
因为所有的定律,如果涉及物质世界,都是要经过实验验证。而实验验证,哪怕有一次不OK,如果剪除了设备、人员、计算失误,就可以宣判之前的定律为假。
你说,好吧,虽然现在的物理学会被更替,但总是存在一个真理。这个真理总会成立,这个真理总会规定:A->B。总会符合因果律。
但我们是无法证明有这样一个极限/不动点存在的。
你无法从所有有限的事实,通过归纳法来实现这一点。
但这明显不符合我们的“常识”,我们缺少了因果律,世界不就乱了吗?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二:先天经验如何可能
康德给出了答案。
康德得出了“人”或者“理性的主体”具有先天经验的可能。康德立足于知性。提出“范畴”这样的纯粹概念,而因果律,就是其中的纯粹概念。这样的概念,不来自于经验,而来自于人类认识自然界的方式——非这样,人类就认识不了自然界:
物(经验对象)在变化,而物之实体是同一不变者。变化的便只是物之状态。一物在同一时间不能有两种状态,不同的两种状态必须是一先一后的,即在时间上是接续的。换句话说,我们看到了一个物体的两种状态,就一定会认为两种状态不同时,而有一个先后顺序。也就是说,把一种状态看作“因”,主张它时间上在先;另一种状态看作“果”,主张它时间上在后。我们这样认为,就是我们的知性思维把因果律加到现象之上。
……
因果律(纯粹概念)使经验可能——以它为前提才做得出经验。这样,经验必须符合它,而不是反过来,也就是说,不是因果律必须符合经验。我们通常都以为知识(即经验)要符合对象,在康德的观点之前,我们的观点很难转个180度的大弯,这是康德思想极难领会的原因。
——谢遐龄:《康德的大刀》
这就是“认识论”里面的一个革命:不是我们的认识必须符合客观事实,而是客观事实必须符合我们的认知形式。
具体的,难以赘述。我才疏学浅,难以寥寥数百字说透。有兴趣的可以搜各种书籍、视频来看。
但如果不看,就来乱喷的,恕我只能把你当作蠢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