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员变量(属性)和局部变量的异同
(注:表格描写均为非static)
局部变量 | 成员变量(属性) | ||
相同点 | 1.定义变量的格式:数据类型 变量名=变量值; 2.都必须先声明,后使用。 3.变量都有对应的作用域。 | ||
不同点 | 声明直接定义在类的{}中 | 声明在方法内,方法行参,代码块内,构造器形参,构造器内部的变量。 | |
可以在声明属性时指明其权限,使用权限修饰符。 | 不能使用权限修饰符符 | ||
类的属性,根据其类型都有默认初始化值,如整数型一般为0,浮点型一般为0.0,char为0或'\u0000',boolean初始时为false,引用数据类型为null. | 没有初始化值,调用局部变量前,一定要显示赋值。 | ||
内容加载到堆空间中 | 内容加载到栈空间中 |
2.有无返回值
无返回值 | 有返回值 | |
无形参 | void 方法名(){} |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
有形参 | void 方法名(形参列表){} |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参列表){} |
注意:如果方法有返回值,则必须在方法声明时指定返回值的类型。并且,方法中需要用return来返回指定类型的变量或常量。如果方法中没有返回值,则方法声明时使用void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