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基本字符有7个,分别是I(1),V(5),X(10),L(50),C(100),D(500),M(1000)
规则:
-
相同的数字连写,所表示的数等于这些数字相加得到的数,如:Ⅲ = 3;
-
小的数字在大的数字的右边,所表示的数等于这些数字相加得到的数, 如:Ⅷ = 8;Ⅻ = 12;
-
小的数字,(限于Ⅰ (1)、X (10) 和C (100))在大的数字的左边,所表示的数等于大数减小数得到的数,如:Ⅳ= 4;Ⅸ= 9;(左减时 不可跨越一個位数。比如,99不可以用IC 表示,而是用XCIX 表示(等同于用阿拉伯数字每位数字分別表示)。)
-
正常使用时,连写的数字重复不得超过三次。(表盘上的四点钟“IIII”例外)
- 在一个数的上面画一条横线,表示这个数扩大10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