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

 

琼教基〔200463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了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性质和地位

     综合实践活动是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八大学习领域之一,是国家规定、地方指导、学校开发的必修课程。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必修课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课程结构的重大改革,是促进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落实素质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

    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旨在让学生保持独立、持续探究的兴趣,获得参与研究、社会实践的体验,发展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能掌握基本的实践与服务技能,学会分享、尊重与合作,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增强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并具有关注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个组成部分,各部分具体的目标是:

 (一)研究性学习

    1、使学生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形成善于质疑、乐于探究、努力求知的积极态度和情感;

    2、培养学生自主发现和提出问题,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以及解决问题等多方面的探究能力;

    3、使学生学会交流和分享研究的信息、创意及成果,发展乐于合作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技能;

    4、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断追求的进取精神,不怕吃苦、勇于克服困难的意志品质以及追求真理的科学道德;

    5、使学生了解科学对自然、社会与人类的意义与价值,学会关心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学会关注人类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形成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社会实践

    1、使学生具有关心社会和科技进步、关心地球和生存环境、关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感;

    2、使学生养成劳动观念,形成一般劳动技能;

    3、使学生获得直接感受和积累问题解决的经验,培养综合思考问题的能力;

    4、培养学生认识社会、探究社会问题的基本能力,以及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三)社区服务

    1、使学生关心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主动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形成诚恳助人、乐于奉献的积极态度和情感;

    2、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3、使学生学会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本领,提高善于沟通的能力,增强团结协作的意识;

    4、培养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意识,并在社区服务过程中学习新知识、体验奉献的愉悦和人间亲情;

    5、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生活和社会环境,增长从事社会活动所需的知识,增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

    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部分的具体内容是:

   (一)研究性学习

    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传统优势和校内外教育资源情况,形成有特色的研究性学习内容,同时要为学生自主选择研究课题留有足够的余地。研究内容要以学生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和学生关心的一些社会问题为主。

     研究性学习可分为课题研究和项目设计两大类。

    1、课题研究是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有调查、实验和文献研究等方式。

    2、项目设计是以解决一个比较复杂的操作问题为主要目的,包括社会性活动设计、科技项目设计等。

    (二)社会实践

    主要有军训、社会生产劳动、郊游、参观和调查等内容。

    1军训:包括军事知识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和纪律的养成。

    2社会生产劳动:指参加工农业生产劳动、社会公益劳动,例如义务植树、打扫卫生等。

    3郊游:观赏当地田园风光、锦绣山河、人文景观等。

    4参观:可以是配合教育专题进行的参观考察活动,例如清明节祭扫革命烈士墓、到德育教育基地接受思想教育等;也可以是配合研究性学习进行的专项考察和实地参观活动。

    5调查:结合教学内容进行验证性或探究性的调查。

   (三)社区服务

    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有通用内容、特色内容和自选内容。

    1通用内容:如拥军优属、敬老服务、法制宣传、环保卫生、领养绿地、科普活动、电脑培训等。

    2特色内容:城市学校可以进行的活动有居民小区公共卫生、社区学校的辅导(上党课、团课;保健知识讲座;法律知识讲座等)、板报宣传、维持交通秩序以及其他志愿活动。农村学校可以进行的活动有支援农忙、中小学生假期活动辅导、扫盲辅导、乡村农技站(组)的科技活动、村镇公共卫生等。

    3自选内容: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结合生活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社区服务项目上勇于创新。

    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

     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这三方面的内容可以单独设置实施,也可相互结合进行实施。

    (一)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核心内容,三年共计15个学分。

    1、组织形式

    实施研究性学习活动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即小组合作研究、个人独立研究、个人研究与全班集体讨论相结合,其中以小组合作研究方式为主。在小组合作研究时,一个教师一般指导23个小组,每个学习小组一般由515名学生组成。学校可以聘请校外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的研究活动。各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校的实施方案。

    2、时间安排

    高中三年中,每个学生通常研究25个课题,要保证有270个学时用于研究性学习。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或分散安排研究性学习时间,实施弹性学时管理办法。学校要根据学生课题的大小与难易程度确定课题的研究时间和学分。

   3、实施的一般步骤

    研究性学习的实施一般可以分为“确定课题”、“制订计划”、“收集资料”、“总结整理”、“交流评价”、“自我反思”六个阶段。

    1)确定课题。研究性学习是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以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提出。教师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创设情境、捕捉时机等方式引导学生确定研究的范围和主题。研究的课题最好是来源于学生现实生活,对学生自身、家庭、学校以及所在地区具有实际意义的,具有可行性、有研究价值的课题。

    2)制定计划。课题确定后,研究小组就应着手制定具体的、可行的、有效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要明确研究目标、研究时间和地点、设计资料收集的方法和工具等,同时还要明确小组的内部分工。

   3)收集资料。根据计划,各成员履行各自职责,通过图书馆活动、上网查询、参观访问、实验操作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资料,并做好记录。

    4)总结整理。在这一阶段,学生要整理、分析所收集到的资料,不断验证自己对研究问题的假设,并综述资料的观点,提出自己的认识和见解。

    5)交流评价。学生可以通过研究论文、模型作品、主题演讲、小品表演、辩论赛等多种方式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教师要引导学生把成果的分享过程看作学生发现自我、欣赏他人的过程,而不是带有功利目的表演。

   6)自我反思。在交流展示后,教师要组织学生通过研讨、写作等方式反思自己的研究历程,综合评价学生的研究活动,并为下一步的研究活动做好准备。

(二)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占6个学分。

    1、组织形式

    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应由学校统一组织,以行政班或小组为单位进行。

    2、时间安排

    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应相对集中,如集中在一周内进行。高中三年中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时总数不得少于两周。

    3、实施的基本步骤

1)分析学校与社区资源及需求。学校在规划社会实践的方案之前,应通过多途径综合考察学生班级、人数、经费、意愿以及能够提供的时间或服务机会,还要考虑其他支持开展社会实践的社会机构或社区团体等多种因素,以便制定可行的方案,有效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

    2)制定实施计划。学校要与教师、学生、社区机构相关人士通力合作,协商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以备活动时参考。

    3)开展相关培训。为达到社会实践的预期效果,在活动之前应对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相关培训,让学生熟悉社会实践的内容,掌握基本的社会实践技能,建立正确的社会实践观念,懂得如何处理社会实践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安全问题以及如何反思或撰写社会实践的心得体会。

   4)实践活动。在接受相关培训后,学生即可在学校教师与社区机构相关人员的指导与协助下开展社会实践。在活动过程中,教师要鼓励学生真心投入,积极体验,并利用学习日记及时记录社会实践体验,养成关注社会、反思社会的意识与习惯。

    5)指导学生进行反思。反思是学生将社会实践经验转化为学习心得的关键环节。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凭借学习日记,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反思,以提升批判能力。

    6)评价学生的活动表现,给予评分。

    (三)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占2个学分。

    1、组织形式

    以社区服务小组为主要活动单位,协作开展课外活动、假期活动、专题活动以及特殊纪念日活动等集体性社区服务,同时辅之以个体开展的社区服务。

    2、时间安排

    学校一般不作统一安排。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时间进行社区服务活动,高中三年的社区服务活动必须达到10个工作日才可获得2学分。

    3、实施步骤

    参照“社会实践”的实施步骤执行。

    五、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

    评价是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一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评价的作用和价值不在于对学生的活动结果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而在于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一)评价的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态度。如是否认真参加每一次课题组活动,努力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任务等。

    2、学生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养成情况。如学生在活动中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全过程所显示出的探究精神和科学素养等。

    3、学生对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主要评价学生对查阅资料、实地观察记录、调查研究、整理材料、处理数字、运用工具、交往与表达等技能、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水平。

    (二)评价的原则

    根据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特征,评价应树立整体的评价观,重参与、重过程,强调评价主体与标准的多元化、评价内容的综合性和全面性、评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方法、手段的多样性。因此,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要遵循以下原则:

    1参与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应注重学生亲身参与和学生全员参与,强调课程计划规定的学时活动量及参与情况和参与态度的考核,同时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

    2过程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评价要特别关注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和实践体验,重视对过程的评价和在过程中进行评价,并且对学生的评价与对学生的指导紧密结合起来。

    3综合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的内容、要求、过程的结论都应是综合而全面的。

    4激励性原则: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施展自己的才能,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不断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评价的实施

    学生只有真实的参与到研究性学习课题的研究当中,参与到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当中,并且参与活动的时间达到了规定的要求,才能给予规定的学分。要防止用学科课程中的实践活动替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情况发生,防止重复计算学分的情况发生。

     各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学分认定程序,规范对综合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过程。综合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一般应该包括学生互评、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考核、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等程序,并建立公示制度、抽查或回访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对表现突出的,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1、研究性学习

    学生要获得研究性学习15学分,应具备五个条件:一是要有符合要求的课题研究方案;二是研究过程记录要完整、详细;三是学生要有课题研究的成果报告;四是有学生自评、互评、指导教师考核、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结果;五是有学时的保证。

    学校在审查课题方案时就要确定课题完成后授予的学分数并严格依据研究过程记录审查学生用于研究性学习的时间,认定学分。研究课题越少,在学分认定上越严格,对课题的研究过程、研究深度与广度要求越高,不能把选择研究较少课题简单地理解为减少研究时间、减轻研究任务。

   2、社会实践

    对于社会实践评价,没有参加或参加时间不足或没有提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效证明的均不能认定学分。

    3、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的评价以服务接收单位负责人签章的服务时间证明为依据,由教师签名核实,按照学分认定的要求给予相应的学分。学生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内容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的名字、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或内容、学生自己签名、服务对象的签名和联系方式,以及学生自己的体会等内容。

    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全面实施。要充分认识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增加经费投入,从本地实际出发,选择合乎实际的推进策略;加强对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督导,把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情况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教研、科研机构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研究和指导。要有专人负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研究和业务管理,不断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规律,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学校要开足开好课程,其他学科不得挤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学时,要发挥积极主动性,挖掘潜力,增加经费投入,开发各种教育资源。

    学校要有领导负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要组建能协调校内各科室的机构或组织,搞好本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规划和统筹;学校、年级、班级都要制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计划,并纳入整体工作计划之中,从组织、制度上切实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

    学校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的管理。要科学合理地评价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并以此作为教师晋级、晋职和评优的依据之一;要科学合理地计算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制定科学的考核奖励办法,对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中作出成绩的教师,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校教师均有指导综合实践课程实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要注重继续教育,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指导水平。

    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必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社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教学活动。

 

二○○四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高中  综合实践活动  课程  实施  意见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4 8 18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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