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试点业务包括基差贸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做市业务。
基差贸易,是指风险管理公司以确定价格或以点价、均价等方式提供报价并与客户进行现货交易的业务行为。
仓单服务,是指风险管理公司以商品现货仓单串换、仓单质押、约定购回等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业务行为。 (上述仓单是指以实物商品为标的标准仓单、仓储物流企业出具的普通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或货权凭证。 )
合作套保,是指为规避客户现货生产经营中的市场风险,风险管理公司为客户提供套期保值服务,以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价格风险的业务行为。
场外衍生品业务,是指风险管理公司根据与交易对手达成的协议直接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的业务行为。
做市业务,是指风险管理公司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则,为特定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合约提供连续报价或者回应报价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