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块语句中的函数声明

本文深入探讨JavaScript中的块级作用域和函数声明,解释在ES6之前的函数声明行为,以及ES6引入块级作用域后带来的变化。文章通过示例和历史背景分析,展示了不同引擎对函数声明的处理方式,以及ES6后的扩展规范如何影响函数声明的提升和作用域。文章最后总结了在不同环境下函数声明的行为及其应用,并提供了相关的结论和建议。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在块语句中的函数声明

下面这个示例,在JS中会输出什么呢?

{
   
  a = 1
  function a() {
   }
  a = 2
  console.log(a) // 输出1
}
console.log(a) // 输出2

只要跑一下程序,就会知道答案是“先2后1”:

2  // 输出1
1  // 输出2

然而“输出2”为什么会是1呢?

这个问题得从远古时期的JavaScript说起,那个时代还没有ES6所谓的“环境(Environment)”,与之相似的概念称为“作用域”。也因为这个缘故,在通常的JavaScript中,把这个在ES6之后才发展起来的东西称为“块级作用域”。

然而仅仅是“块级作用域”,是不足以解释上面这个例子的独特之处的。

在没有块级作用域之前

在ES5及其之前的时代,JavaScript只有“函数”和“全局”两个级别的作用域。这带来了许多的问题,其中之一是“eval执行在哪里”的问题,另一个就是今天要讲到的“在语句中的函数声明的作用域在哪里”的问题。例如:

function foo(tag) {
   
    if (tag) {
   
        function bar() {
   
            console.log("Hello")
        }
    }
    else {
   
        function bar() {
   
            console.log("World")
        }
    }
    bar();
}

foo(true);  // 输出1
foo(false); // 输出2

在这个例子中,从正常人的思维来说,我们会认为输出下面的内容:

Hello  // 输出1
World  // 输出2

但是在没有块级作用域之前,不同的JS引擎对上述代码的理解并不相同。例如在微软的JScript中,bar就被作为函数foo()的内嵌函数来理解,因此代码中事实上是连续两次声明了函数bar(),所以只有最后一个声明有效。因此无论foo(true)还是foo(false)都将输出World,上面的结果也就是两个World

然而Mozilla Firefox提出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应该在结果上与“正常人的思维”一致,因此在ES5之前的时代他们就提出并实现了“(类似)块级作用域”的概念,这里被处理成了“条件声明”,也就是说bar()这个函数在foo()中将是未被声明的,只有执行到了if的某个分支之后,它才会“正式地”声明出来。——在它被“正式地”声明出来之前,bar这个函数名并不存在,无需理会。

这其实带来了更多的问题,例如如果函数bar()尚不存在,那么在if条件语句之前就会访问到全局,而执行了语句之后,就会访问到foo()函数内的声明。——不要忘了,如果动态地在函数内使用eval语句,还会动态地创建出“foo”这样的名字来,所以……没有人能真正搞懂函数foo()中有没有bar()这个名字,又或者调用函数foo()的时候会不会访问到全局中的bar——函数或者变量名等等。

所以,在“块级作用域”出来之前,上面的示例的含义就成了悬案。Mozilla Firefox也只是在1.6+的JavaScript扩展语法中支持它们(Spider Monkey JavaScript 1.5支持到ECMAScript 3)。

有了ES6的块级作用域,问题却更大了

好了,ES6提出了块级作用域,也就是说有了“语句”这个级别的作用域。但是有了这个东西,对于上述示例来说,问题却更加复杂。

NOTE1:在《JavaScript语言精髓与编程实践》的第一、二版中都讨论过,JavaScript 1.3~1.5的语言设计中没有补全“语句”和“表达式”这两个级别的作用域。而从ES6开始,才有了“语句”级别,亦即是所谓的“块级作用域”。

NOTE2:并不是只有块语句才有“块级作用域”,也并不是所有的语句都有块级作用域。可以参见《JavaScript语言精髓与编程实践(第3版)》“4.4 语句与代码分块”以及表4-6。

这又得从另一个历史问题来讲起了。首先,与“块级作用域”一起出现的、由块级作用域限制的是let/const语句声明的变量名,而在传统上,函数名是与“var变量名”类似的名字。——因此,函数名事实上也是没有块级作用域的,它“理论上”应该和“var变量名”一样放到函数或全局级别的作用域。这常常被称为“提升(Hoisting)”,例如:

function foo() {
   
  console.log(x); // undefined
  {
     // 块语句
     var x = 100;
     let y = 200; // `y`在块语句的作用域中
     function bar() {
   
         ...
     }
  }
  console.log(x); // 100, `x`在函数的作用域中
}

既然其中的“var变量名”被提升到了“foo()函数的作用域”,那么“与它性质相似的”bar()函数也应当被提升到foo()函数中啊。

——这看起来很合理啊。然而大家还记得吗,Mozilla firefox在js1.6+的时代已经实现过了所谓的“条件声明”,那么这就意味着Spidermonkey系的js引擎把这样的bar()函数声明留在了“语句一级”,而反过来,这一次反倒是JScript占了优势,他们的设计与新规范站到了一起。

然而两种主要的引擎都有极大量的用户,尤其那已经是Firefox与Chrome开始联手颠覆IE的市场的时代了,所以两种声音都有足够的话语权,最终在这个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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