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OL_FILE_RECORD_KEEP_TIME
属性 | 描述 |
---|---|
参数类型 | 整数 |
默认值 | 7 (天) |
可修改的 | ALTER SYSTEM |
取值范围 | 0 至365 (天) |
基本的 | 没有 |
CONTROL_FILE_RECORD_KEEP_TIME
指定在控制文件中的可重用记录可以重用之前的最少天数。如果需要将新记录添加到可重用部分,并且最旧的记录还没有足够的老化,则记录部分会扩展。如果此参数设置为0,则可重用节将永远不会扩展,并且记录将根据需要被重用。
如果控制文件中的可重用记录数超过了循环重用记录限制UB4MAXVAL
,则即使CONTROL_FILE_RECORD_KEEP_TIME
未使用,可重用记录也将被覆盖。UB4MAXVAL
在中定义oratypes
。h
头文件,可以在public
目录中找到。根据您使用的操作系统,其值可能会有所不同。
注意:
此参数仅适用于控制文件中可循环重用的记录(例如存档日志记录和各种备份记录)。它不适用于诸如数据文件,表空间和重做线程记录之类的记录,除非将相应的对象从表空间中删除,否则这些记录将永远不会被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