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知识原则告诉我们要减少对象之间的交互,只留下几个“密友”。这个原则通常是这么说的
设计原则
最少知识原则:只和你的密友谈话。
究竟要怎样才能避免这样呢?这个原则提供了一些方针:就任何对象而言,在该对象的方法内,我们只应该调用属于以下范围的方法:
- 该对象本身
- 被当作方法的参数而传递进来的对象
- 此方法所创建或实例化的任何对象
- 对象的任何组件
1-3告诉我们,如果某对象是调用其他的方法的返回结果,不要调用该对象的方法!
4告诉我们,把“组件”想象成被实力变量所引用的任何对象,换句话说,把这想象成是“有一个”(Has - A)关系。
举个栗子
//不采用这个原则
public float getTemp() {
Thermometer thermometer = station.getThermometer();
return thermometer.getTemperature();
}
//采用这个原则
public float getTemp() {
return station.getTemperature();
}
再举一个汽车类的栗子,展示调用方法的各种做法,同时还能够最受最少只是原则:
public class Car {
//这是类的一个组件,我们能够调用它的方法
Engine engine;
public Car() {
//初始化
}
public void start(Key key) {
//在这里创建了一个新的对象,它的方法可以被调用。
Doors doors = new Doors();
//被当作参数传进来的对象,其方法可以被调用。
boolean authorized = key.truns();
if (authorized) {
//可以调用对象组件的方法
engine.start();
//可以调用同一个对象内的本地方法
updateDashboardDisplay();
//可以调用你所创建或实例化的对象的方法
doors.lock();
}
}
public void updateDashboardDisplay() {
//更新显示
}
}
写在最后:所有的原则都应该在有帮助的时候才遵守。所有的设计都不免需要折衷(在抽象和速度之间取舍,在空间和时间之间平衡)。
以上内容摘自《Head Firsh 设计模式》第七章适配器模式与外观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