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象基类通常用于表示目标问题领域的抽象概念,创建这种类型的对象时没有任何意义的。我们通过至少声明一个纯虚函数(或从别的类继承一个纯虚函数并且不予实现)使得一个基类成为抽象的,编译器将会确保没人能够创建该抽象基类的任何对象:
class ACEClass
{
public:
virtual ~ACEClass();
virtual void someOpetation() = 0; //纯虚函数
//..........
};
2) 有时找不到可以设计成为纯虚函数的候选者,但仍然希望类的行为像个抽象基类。这时可以通过确保类中不存在公有构造函数以及公有复制构造函数来模拟抽象基类的性质,由于如果我们不显示声明一个构造函数和复制构造函数时,编译器也会声明一个隐式的构造函数和隐式的复制构造函数,因此,我们必须显式地声明这两个构造函数:
class ACEClass
{
public:
virtual ~ACEClass();
protected:
ACEClass();
ACEClass(const ACEClass &);
//......
};
3) 另一种使一个类成为抽象基类的方式需要人为地将该类的一个虚函数指定为纯虚的。通常利用析构函数:
class ACEClass
{
public:
virtual ~ACEClass() = 0;
//........
};
//...........
ACEClass::~ACEClass() {......}
在上面代码中,为该纯虚函数提供一个实现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将会隐式地调用其基类的析构函数,而从一个派生类析构函数内部对一个基类析构函数的隐式调用要求是非虚拟的。
4) 当一个类没有任何虚函数并且不需要显式声明构造函数时,可以采用受保护的、非虚拟的析构函数:
class ACEClass
{
protected:
~ACEClass();
public:
//.........
};
受保护的析构函数和受保护的构造函数发挥的效果基本相同,不过前者报错发生在对象离开作用域时或被显式销毁时,而非对象创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