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史记 • 王石列传 》

<script>show_item("2096087","body");</script>      时有王石者,其父从征西将军王震平新疆,有功,震爱其父,迁之为柳州转运使。石少时顽劣,及长,时粤督以女妻之,石藉父翁之余荫,行商贾之事,无不应手而解;后以房产为业,巧取豪夺,数年间竟积身家亿万。石好登山,每出,必声势雄壮,耗资巨万;其略行一小善,必刻石以记,好自作传记,开博客,延枪手,其所售房产多巨幅书其事,图其影,以为宣传,其好名如此。 
   
  红朝五十九年四月初八,川中汶川大震,祸及数百里,灾民不绝于道,号呼动于天地,举国哀悼。庙堂之上、引车卖浆以下者,富商巨贾,黎民百姓,无不慷慨解囊,热血相助,中华竟因此隐隐而有复兴之象焉。 

      石竟放言曰:灾乃常态,所属仆从人等所捐限十文,多捐则为负担矣。言一出,举世哗然,继而责之以义。石于其博客舌辩之,不逞,遂闭其言路,不纳众人。红朝五十九年四月十二,石亲赴川中,巡视名下诸实业。忽有闻,谓石已通工部侍郎及川道相关员等,言谈间阴定灾后商计矣,以为又一绝佳利市。
   
  商贾之道,固有无利不起,然亦有道义存焉。时富豪如和黄李氏,台塑王氏,香江邵氏,唐山张氏,江苏陈氏者,无不慨然倾囊共赴国殇;至士农工商,贩夫走卒,踊跃救难者,一一难书。国难当头,石前发冷言于媒体,窒碍救灾纾困;后谋私利于暗室,败坏世风人心,不亦鄙乎?时人皆讽石曰:公可遍越世之高山,然可跨汶川一坟乎?道义不存而富,是为为富不仁也。

      评语:黄绢幼妇,外孙齑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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