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内部类和外部类其实是处于同一个级别,内部类不会因为定义在方法中就会随着方法的执行完毕而跟随者被销毁。问题就来了,如果外部类的方法中的变量不定义final,那么当外部类方法执行完毕的时候,这个局部变量肯定也就被GC了,然而内部类的某个方法还没有执行完,这个时候他所引用的外部变量已经找不到了。如果定义为final,java会将这个变量复制一份作为成员变量内置于内部类中,这样的话,由于final所修饰的值始终无法改变,所以这个变量所指向的内存区域就不会变。
如例中所示,声明了一个局部内部类TimerPrint,这个类中的方法引用了一个局部变量testTxt,必须声明为final!!why?
逻辑上:因为该内部类出现在一个方法的内部,但实际编译时,内部类编译为Outer$1TimerPrint.class,这说明,外部类的这个方法和内部类是处于同一级别的。换句话说是两者的生命周期不一样!start被调用后,非final变量也会随之消失,就会出现内部类引用非法!但是作用域范围相关(该内部类的作用域就在该方法体内)。
实际做法:java编译器的行为是这样的(前提条件是该变量在内部类中被引用):
若定义为final,则java编译器则会在内部类TimerPrint内生成一个外部变量的拷贝,而且可以既可以保证内部类可以引用外部属性,又能保证值的唯一性。
若不定义为final,则无法通过编译!(jdk1.6测试过)。因为编译器不会给非final变量进行拷贝,那么内部类引用的变量就是非法的!
如果外部类中的变量d没有被内部类引用,则final为可选的,而且java编译器将不做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