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数据处理者更好的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国家网信办结合此前申报工作开展的实践经验,发布了《评估申报指南(第二版)》并对数据处理者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优化简化,同步开通了“数据出境申报系统”。
根据《评估申报指南(第二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可分为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形式:
一是线上申报一般适用于 CIIO 以外的数据处理者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如数据处理者自当年 1月 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 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场景;
二是CIIO 或者其他不适合通过线上系统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应采取线下申报流程。但是“不适合通过线上系统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具体情形,仍待网信部门进一步澄清说明。
(一)线上申报流程
数据处理者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线上申报,应当通过线上数据出境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系统网址为 https://sjcj.cac.gov.cn。结合系统附带的《数据出境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第一版)》来看,数据出境申报系统整合统一了数据出境制度下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工作,即该系统目前同时支持数据处理者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而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数据出境申报系统后续可能覆盖这一类数据出境制度的实施开展,但是相关功能仍在建设中,尚未上线。目前,申请个人信 息 保 护 认 证 可 以 登 录 个 人 信 息 保 护 认 证 管 理 系 统 , 系 统 网 址 为 https://data.isccc.gov.cn。
数据处理者在准备正式评估申报前,应根据《评估申报指南(第二版)》第三条和《数据出境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第一版)》准备以下文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表
⚫数据出境相关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扫描件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数据处理者使用数据出境申报系统,应按照“注册用户账号→配置系统使用环境→选择新增评估填报入口”的流程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
1. 在注册用户账号阶段,数据处理者应准备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证件、系统注册人证件、注册授权书等材料扫描件或者照片。如果进行申报的实体为个人,可以勾选“无法人代表信息”跳过并进行后续填写。
2. 在配置系统使用环境阶段,数据处理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三种用户认证方式,即短信认证、使用专业浏览器加软证书结合认证、使用 Ukey 方式认证。
3. 点击“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管理”-“新增评估”进入新增评估申报页面,上传安全评估材料,并在进入向导页面后,根据提示逐步完善申报信息,包括以下环节:
⚫确认是否属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适用情形;
⚫填写数据处理者情况;
⚫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
⚫填写数据安全责任人和管理机构信息;
⚫填写经办人信息;
⚫填写数据处理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填写数据出境场景;
⚫上传其他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材料。
(二)线下申报流程
CIIO 或者其他不适合通过线上系统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应采用线下方式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办向国家网信办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并按照《评估申报指南(第二版)》规定准备如下申报材料,将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附带材料电子版送达所在地省级网信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书
⚫与境外接收方拟订立的数据出境相关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环球律师事务所等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