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类、超类和子类
5.1.1 定义子类
关键字extends表明正在构造的新类派生于一个已存在的类。
5.1.2 覆盖方法
子类方法,不能直接访问超类的私有域。访问私有域,必须借助公有接口。
调用超类的方法,使用super.getSalary()
5.1.3 子类构造器
子类的构造器不能访问父类的私有域,所以需要利用超类构造器初始化这部分私有域。使用super实现对超类构造器的调用。
没有显式调用,则自动调用超类默认构造(无参)。
5.1.5 多态
java中,变量时多态的,可以引用超类对象,也可以引用超类下的任何一个子类对象。
不能将超类的引用赋值给子类变量
5.1.6 理解方法调用
假设要调用x.f(args),隐式参数x申明为C类的对象。
1)编译器查看对象的声明类型和方法名,列出所有C类中名为f的方法及超类中访问属性为public且名为f的方法
2)编译器查看调用方法时提供的参数类型。如果存在一个与提供的参数类型完全匹配,选择这个方法。
3)private、static、final方法或者构造器,编译器准确知道调用哪个,称为静态绑定。
4)虚拟机预先为每个类创建方发表,列出方法签名和调用方法
5.1.7 阻止继承:final类和方法
不允许扩展的类称为final类。(所有方法自动称为final方法,不包括域)
5.1.8 强制类型转换
double x = 3.405;
int nx = (int) x;
只能在继承层次内进行转换,超类引用赋值给子类必须类型转换,子类赋值超类编译器支持。
类型转换前检查:
if (staff[1] instanceof Manager){
boss = (Manager) staff[1];
}
5.1.9 抽象类
包含一个或者多个抽象方法的类本身,必须被声明为抽象的。
public abstract class Person{
...
public abstract String getDescription();
}
抽象类 还可以包含具体数据和具体方法。抽象方法充当占位的角色,具体实现在子类中。
5.1.10 受保护访问
1)仅对本类可见——private。
2)对所有类可见——public
3)对本包和所有子类可见——protected
4)对本包可见——默认
5.2 Object:所有类的超类
5.3 泛型数组列表
ArrayList<Employee> staff = new ArrayList<Employee>();
ArrayList<Employee> staff = new ArrayList<>(); 可省略右侧类型参数
一旦确认数组列表的大小,可以调用trimToSize方法,将存储区域的大小调整为当前元素数量所需要的空间数目。
5.3.1 访问数组列表元素
设置第i个元素 staff.set(i, harry); 等价于数组a赋值:a[i]=harry;
使用add添加新元素。set替换已有元素内容。
5.3.2 类型化与原始数组列表的兼容性
将一个原始ArrayList赋给类型化ArrayList会得到警告。
编译器在对类型转换进行检查后,将所有类型化数组列表,转换成原始ArrayList对象。
5.4 对象包装器与自动装箱
基本类型都有预知对应的类,称为包装器。final类,不能定义子类。
定义整型数组列表,类型参数不能使基本类型,可以声明:ArrayList<Integer> list
自动装箱:list.add(3) 自动变换为 list.add(Integer.valueOf(3));
自动拆箱:int n = list.get(i) 自动变换为 int n = list.get(i).intValue();
(编译器完成)
5.5 参数数量可变的方法
public class PrintStream{
public PrintStream printf(String fmt,Object...args){return format(fmt, args);}
}
Object... 表示可以接受任意数量的对象 Object[]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