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当买入价>=卖出价时,买卖双方即可撮合成交,成交价有两种选择)依系统事先配置而定〕
· 平均价 取买、卖双方的委托价的平均值(四舍五入〕
· 先入价 取双方中先进入系统一方的价位成交
但以下几种为特例:
· 市价单(价格为零〕与市价单不可成交
· 市价单与限价单成交,无论何种配置成交价均取限价单的报价
成交数量按下列原则确定,取买、卖双方选择成交量的最小值,其中选择成交量为:当有未成交平仓时取未成交平仓量,否则取未成交开仓量。
一旦两个委托单成交后,即对相应的委托单进行处理,首先处理买方委托,然后处理卖方委托,处理过程为:
· 如果有平仓委托量,则根据相应的持仓单生成平仓成交单,成交单的多少与相应历史持仓单的数量有关,但总的平仓量是一定值〔成交量〕。
如果有开仓委托量,则生成相应开仓成交量,并同时生成历史持仓单,此时需相应计算该会员的浮动盈亏,并更新会员实际资金余额。由于生成了相应的历史持仓,故此时需检查该会员,该客户同品种反方向的委托队列,找到是否有相应的委托单,如果有这样的委托单,且有开仓委托量,则将开仓委托量减少,平仓委托量增加,并减少该会员的开仓保证金。同某用户,某品种成交了买单,且为开仓单,则其原有挂在队列中竞价的同品种卖单,如果该卖单有开仓部分,则该开仓部分须相应减少成交买单的量,该部分即成为平仓委托单,这一切均由系统自动完成,无须交易员干涉,这样可以保证系统不会出现成交时开/平仓不一致的现象。这种做法与撤销平仓单时的做法是一致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