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要求“低耦合、高内聚”,为了达到这一设计目标,前人总结出了六大设计原则:
1、开放、闭合原则:对扩展开放、对修改闭合,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扩展可以增加新的功能,
而修改会破坏或者改变原有功能。
2、单一职责原则:每个类只完成一项工作,这样做可以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
3、里氏替换原则:基类能够被子类完全替换,也就是说在用到基类的地方,也可以使用子类,
这是符合逻辑的,要求尽可能不去重写基类的原有接口,而是为子类增加新的接口。
4、迪米特法则: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也叫最少知道原则。即对象只与自
己的直接朋友通信(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对象称为直接朋友),不要在类的局
部变量中使用不相关的类,否则会增加耦合度。
5、依赖倒置原则:高层模块不应该直接依赖于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
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简单的说该法则提倡“面向接口编程”。
6、接口隔离原则:系统不应该依赖于不需要的接口,两个类之间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接口上。
这个原则告诉我们应将一个大的接口拆分成小的接口,客户端只实现与自己相关的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