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工资时没有要求提供上家公司工资流水,签合同时要求提供。(验证你说的上家公司工资是否真实)
2.报到签合同时要求提供上次公司的合同。(验证你说的上家公司工资是否真实)
3.报到没有马上签合同,而是工作了半个多月后,再签会同。
4.签完合同,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公司说长时间没有收入,要所有人签降薪协议。
5.签合同时不写谈好的工资。而是写一个地方最低工资。发工资时是按谈好的工资发的(这个好像很长见)
6.试用试80%工资,试用期不能提前转正,或没有明确的可操作提前转正条件。(可以提前谈好,试用期工资,或直接说不接受80%,能力强的可以要减少试用期时间)
以上是我遇到的和从其他人那听到的坑。坑应该还有很多,有愿意分享出来的,请发评论。目的是让大家在遇到这些坑时可以提前准备怎么应对,或者面试时就说清楚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