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简单认知
- 类是现实世界或思维世界中的实体在计算机中的反映,它将数据(属性)以及这些数据上的操作(方法)封装在一起。
- 对象是具有类类型的变量。类和对象是面向对象编程技术中的最基本的概念。
类与对象的关系
- 类是对象的抽象,而对象是类的具体实例,是通过new classname产生的。
- 类是抽象的,不占用内存,而对象是具体的,占用存储空间。
- 类是用于创建对象的蓝图(规划,抽象)。
专业术语
- 面向对象(OOP)的三大特性:封装、继承、多态;
- 封装(Encapsulation):将对数据的操作细节隐藏起来,只暴露对外的接口。外界调用端不需要(也不可能)知道细节,就能通过对外提供的接口来访问该对象,同时也保证了外界无法任意更改对象内部的数据;
- 继承(Inheritance):子类继承父类,子类除了拥有父类的所有特性外,还有一些更具体的特性;
- 多态(Polymorphism):由继承而产生了相关的不同的类,对同一个方法可以有不同的响应。比如 Cat 和 Dog 都继承自 Animal,但是分别实现了自己的 eat 方法;
- 存取器(getter & setter):用以改变属性的读取和赋值行为;
- 修饰符(Modifiers):修饰符是一些关键字,用于限定成员或类型的性质。比如 public 表示公有属性或方法;
- 抽象类(Abstract Class):抽象类是供其他类继承的基类,抽象类不允许被实例化。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必须在子类中被实现;
- 接口(Interfaces):不同类之间公有的属性或方法,可以抽象成一个接口。接口可以被类实现(implements)。一个类只能继承自另一个类,但是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二、类和对象语法
类的定义
class Class_name { //类名开头大写
// 类体
}
- 定义类的关键字为 class;
- 类体中声明类的成员(都是可选的)
- 字段 − 也就是属性,可包含0到多个
- 构造函数 − constructor,可包含0到1个
- 方法 − 也就是行为动作,可包含0到多个
类的属性
class Name{
// 字段
age=10;
name="Karen";
// 方法
say(){};
// 构造函数
constructor(n:number){
this.age=n
}
}
let n:Name=new Name(10)
类的方法
类的方法参数和返回值都可声明类型,但都是可选的;
// 类型和方法
class Name1{
// 字段
age=10;
name="Karen";
// 方法
say(n:number){
return n*2
};
fn=(n1:number):any[]=>{
return [n1,n1]
};
// 构造函数
constructor(n:number){
this.age=n
}
}
let n1:Name1=new Name1(10)
n1.fn(100)
三、对象和内存
- new多次本质上是创建了多个了对象, 只有创建了对象,才能使用对象访问对象的字段或方法;
- 对象在堆中,计算机堆中内存无名字,只能通过地址使用之,堆中对象地址通过hash后得到引用值,引用类型变量保存的就是引用值;
- 每个对象都有唯一引用, 只能通过对象的引用使用对象, new 会返回对象的引用(this);
- 当类中定义了属性,该类的每个对象都会独立开辟出属性成员,当前对象独享;
- 创建对象时,方法不会被开辟出来,同一个类的方法被所有该类对象共用(原型和原型链);
- 同一对象可被多个变量引用,当一个对象没有引用时,对象的生命就被GC(拉圾回收机制)管理了, 当对象销毁时,对象中独享的字段成员也会随之销毁;
- 只有类不能做事情,类的对象才有用, 类成员(静态成员例外);
四、this
方法中可以使用this,该this引用调用方法的对象, 所以方法里可以使用 this.方法和this.字段访问实例成员;
五、构造函数
- 函数名为 constructor;
- 可带0到多个参数 (构造函数没有返值,也不用声明返回值类型);
- 实例化对象;
3.1 构造函数无参时
new 类名();
3.2 构造函数有参时
new 类名(为构造函数传实参) - 实例化过程(new 的过程发生了什么);
(1)在堆中实例化对象, 包括创建字段成员
(2)执行构造函数
(3)返回对象引用 - 构造函数存在的价值
(1)初始化一些操作并为对象属性赋值;
(2)构造函数中this值为新实例化的对象引用, 常通过"this.字段=值"为新对象的字段赋值;
六、静态方法
使用 static 修饰符修饰的方法称为静态方法,它们不需要实例化,而是直接通过类来调用:
// 静态方法
class Animal{
static begin(n:number){
return n*2
};
fn=()=>{
return ("函数调用了!")
}
}
let a:Animal=new Animal()
a.fn() //调用类中的函数
a.begin(100) // 报错,只能使用类名来调用static
Animal.begin(100)
class Person2 {
// 字段
private age=10;
protected doing="runing"
name="Karen";
// 方法
fn=(n1:number):any[]=>{
return [n1,n1]
};
private constructor(n:string){
this.doing=n
this.age=20
}
static sin(n:string){
return new Person2(n)
}
}
let m=Person2.sin("hello")
七、存取器
//存取器:用户提交的任何数据都是不可信的 CSRF
//使用 getter 和 setter 可以改变属性的赋值和读取行为,并且更安全(用户提交数据的时候提交的是攻击代码):
// 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数据发生改变的时候,重新渲染页面
class Dog{
birth:string
get age(){
// 取值
return new Date().getFullYear()-new Date(this.birth).getFullYear()
}
set age( n:number){
// 存值
this.age=n
}
constructor(birth:string){
this.birth=birth
}
}
let dog1:Dog=new Dog("1999-11-13")
八、继承
- 语法
classchild_class_nameextendsparent_class_name{ } - 只能单继承(多继承会违背类本质), 一个类的父类只能有一个,但是一个类可以有多个子类。子类也可以再次被当作父类,形成树结构;
- 子类继承父类后,不会影响父类的独立使用;
- 类型上包含关系才能使用继承(同类事物才能使用继承, 如人是动物,所以人可以继承动物);
- 类中只能写本质的东西,如一个表示人的类,不能在类中写打乒乓球的方法,一个表示动物的类中不能写在水里游的方法。否则父类会侵略子类;
- 子类对象可以访问从直接和间接父类中继承下来的成员;
- 继承最原始的作用是什么?就是为了代码重用
class Cat{
name:string="miumiu";
age:number=5;
run:boolean=true;
fn=()=>{
return this.run
}
constructor(n:string,n2:number,n3:boolean){
this.name=n
this.age=n2
this.run=n3
}
}
class Cat1 extends Cat{
eat:string="正在吃饭"
}
let mao:Cat1=new Cat1("xiaoxiao",6,false)
mao.fn()
九、super
- 子类并且该子类带有构造方法,则该子类构造函数必须使用super(<实参>),不管父类是否写了构造方法;
- super要位于构造方法中的this使用之前;
- 子类对象的创建过程:创建父类对象,然后在父类对象基础上追加子类成员得到子类对象,然后子类构造函数先执行,子类构造函数中super(<实参>)再调用父类构造函数的执行 ;
- 没有继承父类,构造函数中就不能有super(<实参>);
- super(父类所需参数)
如果父类和子类都有构造函数,并且父类构造函数有参数,那么要求子类构造函数 super(...)中必须为父类传参数。 - new 创建对象时,如果类中有构造方法,则以该构造方法所需参数传参
- new 对象时,如果类中无构造函数,并且该类又有父类,则以父类构造方法所需参数传参。(不提倡使用)
- 构造函数中的super还可以访问父类中继承下来的成员.(如果没有重写,不提倡使用)
实际上同一个类中super和this可以出现在构造函数和方法中,它们的值都是一样的,但是它们的偏移量不相同,super只管到父类对象,而this管到子类对象,而父类对象只是子类对象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super只能访问父类的成员,而this可以访问父类和子类的成员
十、访问权限修饰符
修饰符分类
public:公用
private:私有
protected: 受保护
字段或方法的权限修饰符
private修饰的字段和方法只能在当前类中被使用
protected修饰的字段和方法只能在当前类及其子类中被使用
public 修饰的字段和方法在任何地方都可被使用,
(如果没有加权限修饰符,则默认为public)
// 修饰符分类
// public:公用 修饰的字段和方法在任何地方都可被使用,
// private:私有 修饰的字段和方法只能在当前类中被使用
class Person {
// 字段
private age=10; //私有字段
name="Karen";
// 方法
fn=(n1:number):any[]=>{
return [n1,n1]
};
constructor(n:string){
this.age=20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say(n1:number){
return n1*2
}
}
let n2:Person=new Person("swiming")
// console.log(n2.age)//报错,age只能在Person类中使用
// protected: 受保护 修饰的字段和方法只能在当前类及其子类中被使用
class Person1 {
// 字段
private age=10;
protected doing="runing"
name="Karen";
// 方法
fn=(n1:number):any[]=>{
return [n1,n1]
};
constructor(n:string){
this.doing=n
this.age=20
}
}
class Student1 extends Person1{
say(n1:number){
return n1*2
}
}
let n3:Person1=new Person1("flying")
// console.log(n3.doing) //报错,doing只能在Person类中使用
构造函数权限修饰符
private修饰构造函数,“new 类(...)” 只能在当前类的方法中进行, 构造函数为private的类不能当作父类
protected修饰构造函数, “new 类(...)” 只能在当前类及其子类中进行
public修饰构造函数, "new 类(...)" 任何地方可进行
访问修饰符与开闭原则
(1) 类中成员使用什么修饰符修饰,思想上必须符合开闭原则.
(2) 成员量写成私有,为成员变量提供get/set方法,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函数安全性大于字段安全性
十二、重写
1 方法可以被重写。字段被重写无意义,不要做这种操作。
2 重写的语法:
在父类和子类中, 两个方法名相同, 返回值类型相同, 参数相同, 子类重写方法时不能使用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更加严格的修饰符
3 不能重写私有的方法
4 重写的思想
所有子类都需要的方法,但是有些子类对方法不满意
5 使用子类对象访问有重写的方法时,父类方法会被隐藏,如果要访问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 子类的构造函数或子类的方法中使用super来访问
6 实战中,super只有两种情况有实战意义
(1) 子类重写的方法里面使用super调用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
(2) 子类构造函数使用super调用父类构造函数
十三、里氏替换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通俗的来讲就是: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里氏代换原则告诉我们,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如果一个软件实体使用的是一个子类对象的话,那么它不一定能够使用基类对象。里氏代换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方式之一,由于使用基类对象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子类对象,因此在程序中尽量使用基类类型来对对象进行定义,而在运行时再确定其子类类型,用子类对象来替换父类对象。里氏替换原则指导下要求父类的私有的成员,也必须有公用的方法间接你传递给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