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一小区的电梯突发故障,卡在一楼与二楼之间,12人被困。来宾消防及时救援,被困居民1小时后脱困。
据了解,近两年来,来宾消防救援支队共接到电梯事故警情51起,到场处置32起,救出被困人员86人,均无人员伤亡。
电梯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但是因此带来的伤害也难以预估,那么有没有保险来承担此类损失呢?相信这是大家关心的一个点,今天就来介绍下电梯保险。
电梯保险的政策背景
2018年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实施,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
- 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多元共治
- 依法推进按需维保,推广“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
- 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 积极发展电梯责任保险,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
……
稍后,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来推进电梯安全工作,毕竟这与当下确保安全生产是一脉相承的。
电梯保险的市场背景
资料显示,随着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及旧房改造,电梯需求量不断攀升。我国电梯行业增速高于全球,已成为全球电梯保有量最大的国家。根据中国电梯协会的数据,2021年中国电梯保有量为844.7万台,同比增长5.6%。
如此大的体量下,电梯事故时有发生,并经常见诸报端,是个极大的安全隐患,电梯安全保险的推出也迫在眉睫。
目前市场上,电梯保险有哪些呢?
基础模式: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主险: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三者险
附加险:附加电梯滞留责任+附加雇员伤害责任条款
主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单中列明的电梯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组成的电梯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属于电梯安全责任事故,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下列赔偿责任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第三者的伤残、死亡和医疗费用赔偿责任;
(二)第三者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电梯安全综合责任保险
- 乘坐电梯人员的人身损害、意外医疗和财产损失;
- 第三者人身损害、意外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
- 维保人员人身损害、意外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
- 无责救助及电梯轿厢滞留人员精神抚慰补偿。
创新模式:保险+服务
主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维保服务费保障(多以延保责任保险代替)
附加险:附加电梯滞留责任+附加雇员伤害责任条款
据悉,电梯“保险+服务”模式,目前在多个城市都有政策性支持。深圳市监局基于电梯安全监管领域“先行示范”要求,该模式已经成为打造城市电梯质量安全标杆的一项创新举措。投保人投保相应保险项目,在电梯日常维保服务、零部件更换或整机更新改造时,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保障,基本实现了“有支出即有赔付”,解决了相关环节各种资金筹措难题。
终极模式:电梯养老保险
主险为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电梯使用管理者将电梯日常维保费用、零部件的维修费用、电梯检验费用等打包,组成一定资金(按目前电梯维保大包市场价格,不增加额外费用),投到商业保险进行电梯养老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对电梯日常维保质量进行监管、零部件维修费用进行支付和出现意外伤亡人事故进行赔付,并依据投保年限按比例出资对电梯进行改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