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数字货币的探索

比特币并不是数字货币的首次尝试。据统计,比特币诞生之前,失败的数字货币或支付系统多达数十个。正是这些探索为比特币的诞生提供了大量可借鉴的经验。在这里我们简要介绍几位之前的探路者。

大卫·乔姆(David Chaum)是一位密码破译专家,也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密码朋克的“主教”级人物。他是很多密码学协议的发明者,他在1981年的研究奠定了匿名通信的基础[1]。1990年,大卫·乔姆创建了数字现金公司(DigiCash),并试验了一个数字化的货币系统,称为Ecash。数字现金公司来自他的一些突破性想法,包括如何分享和传输金融信息,以及管理不同身份信息的保密程度。在他的系统中,付款方式是匿名的,而收款方并不是匿名的。更精确的说法是,Ecash是个人对商家的系统。他发明的这个货币系统还有部分绕过中间商的特质,数字现金公司作为可信的第三方来确认交易,避免重复消费,保证系统诚实。

大卫·乔姆迅速与荷兰政府签订了合同,并从德意志银行、澳大利亚高级银行、瑞士信贷和日本住友银行获得了执照,乔姆曾与微软和VISA及其他大公司讨论如何使用新的支付系统。然而在1998年,数字现金公司宣布破产。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将技术理念转化为实用系统的过程中缺失了很多东西。首先,数字现金公司很难说服银行和商家大规模采用他的系统,另外由于Ecash对个人之间的交易没有很好的支持,因此当银行和商家没有动力接受它的时候,个人用户也就无从使用它。

亚当·贝克(Adam Back)是一位英国的密码学家,1997年,他发明了哈希现金(Hashcash)[2],其中用到了工作量证明系统(Proof Of Work)。这个机制的原型可用于解决互联网垃圾信息,比如作为垃圾邮件问题的一个解决方案[3]。它要求计算机在获得发送信息权限之前做一定的计算工作,这对正常的信息传播几乎不会造成可以察觉的影响,但是对向全网大量散布垃圾信息的计算机来说,这些计算会变得不可承受。这种工作量证明机制后来成为比特币的核心要素之一。

哈伯和斯托尼塔(Haber and Stornetta)在1997年提出了一个用时间戳的方法保证数字文件安全的协议[4]。对它的简单解释是,用时间戳的方式表达文件创建的先后顺序,协议要求在文件创建后其时间戳不能改动,这就使文件被篡改的可能性为零。这个协议成为比特币区块链协议的原型。

戴伟(W Dai)是一位兴趣广泛的密码学专家,他在1998年发明了B-money[5]。B-money强调点对点的交易和不可更改的交易记录,网络中的每一个交易者都保持对交易的追踪。不过在B-money中,每个节点分别记录自己的账本,这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节点间的不一致。戴伟为此设计了复杂的奖惩机制以防止节点作弊,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本聪发明比特币的时候借鉴了很多戴伟的设计,并和戴伟有很多邮件交流。

哈尔·芬尼(Hal Finney)是PGP公司的一位顶级开发人员,也是密码朋克运动早期和重要的成员。2004年,芬尼推出了自己的电子货币,在其中采用了可重复使用的工作量证明机制(RPOW)。哈尔·芬尼是第一笔比特币转账的接受者,在比特币发展的早期与中本聪有大量互动与交流。由于身患绝症,哈尔·芬尼已于2014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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