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丑闻带来的极端戏剧化冲突让我们意识到,过去我们一直透过一种玫瑰色的眼镜看待CEO在公司中的角色与作用,而它实际上处在全能全知的超人和一无所知的白痴两种极端形象之间。将CEO看成是全能的,他们决定公司的一切,公司的成功与失败全部取决于他们,这是当代最大的管理“神话”(myth)之一。
[@more@]“我只明白我不明白什么。我不明白技术,不明白金融,也不明白会计。”因会计作假出庭受审的世通公司(WorldCom)前CEO伯纳德·埃伯斯在法庭上这样为自己辩护,他试图把自己描绘成一个绝对的白痴。美国联邦政府控告他谋划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会计欺诈,而埃伯斯声称对当时世通公司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尽管他过去作为CEO每年拿着几千万美元的巨额薪酬。陪审团没有相信他,他被陪审团宣判所有罪名成立,这个以前无所不知的“超人CEO”、现在什么也不知道的“白痴”将可能在监狱度过余生。
这两种极端的形象都不是CEO在一家公司中角色和作用的真实反映。自1980年代初拯救克莱斯勒的李·艾柯卡开创CEO作为超级名流的时代以来,他们由公司的管理者逐渐上升为一种社会角色,他们对这个社会的一切发表看法,而公众也期待他们这么做。CEO们也竭力让自己更加出名,这种名声的基础与前提正是他们成功地(或者说传奇般地)管理自己的公司。
埃伯斯在法庭上表演的闹剧只是一种常用的法律辩护策略,它通常被称为“3万英尺辩护”,意思是说不能指望身处公司高层的人了解下面发生的情况。某种意义上,这种假设是有道理的,即将出庭受审的安然(Enron)老板肯尼斯·莱在法庭上可能还会沿用这种策略。但在法庭上这些名流CEO的名声成了他们的拖累:在利用发达的媒体把自己塑造成无所不知的超人形象之后,又怎么能说服人们相信你对公司里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情?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约翰·盖普说这反映商业世界的伪善,他写道,“当公司表现良好时,没有多少公司高层会四处宣称,他们与公司取得的成绩无关,而且不配拥有作为高层主管所获得的声望和金钱酬劳。”
不过,我从埃伯斯身上得到的教训并不是CEO的伪善,或者说CEO们应该勇敢地承担责任,而是说,公司丑闻的这种极端戏剧化的冲突让我们意识到一个普遍存在的管理误解——过去我们一直透过一种玫瑰色的眼镜看待CEO在公司中的角色与作用,而它实际上处在这两种极端形象之间。将CEO看成是全能的,他们决定公司的一切,公司的成功与失败全部取决于他们,这种长期存在、但完全错误的假设是当代最大的管理神话之一。
对CEO角色的神话,使得我们潜意识地寻找英雄或救世主。面对不断出现的公司丑闻,当下美国商业界的应对措施是这种哲学的最好反映,他们试图把CEO和高管塑造成道德楷模,也就是说他们依然把希望寄托在全能的人身上。《华尔街日报》在评论埃伯斯事件时写道,“一个新的时代正向公司CEO们走来,他们必须要深刻重塑他们的领导方式。”但这只是表面的、操作层面的改变,真正需要的却是彻底的观念转变——打破存在几十年的全能全知的英雄CEO的幻像。
全能全知CEO的假设难以成立的原因还在于,我们现在处于一个知识与技能快速变化、需要快速做出决策的时代。去年去世的伦敦商学院知名战略领导力教授苏曼德拉?戈沙尔(Sumantra Ghoshal)有个影响很大的观点:战略信息不可能被没有任何稀释、扭曲或耽搁地传至高层。安迪·葛罗夫应带领英特尔从存储芯片完全撤出、聚焦于微处理器而知名,他回忆当时的情况时曾说,在公司高层觉醒前两年,许多一线管理者已经通过把资源从存储芯片转移到微处理器来重新调整英特尔的战略。现在,我们更不能期待有一个人坐在公司的最高处决定和监控一切,或者说我们不得不接受CEO和高层主管的局限,并开始寻找他们的全新角色。
当然,那些拿着巨额薪酬的CEO们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为公司业绩、发生的丑闻等等负责,卡莉·菲奥莉纳和美国国际集团(AIG)CEO的离职都表明这一点。在2002年美国一系列公司丑闻爆发之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把他们对会计报表的责任明确下来,它要求公司CEO和CFO必须在财务报表上签字确认,一旦报表出现问题,他们将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上,CEO需要对公司发生的一切承担责任,引咎辞职甚至严重到身陷囹囵,尽管有的时候对发生了什么他的确一无所知,而且也不应期待他知道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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